成龍接受《南方人物周刊》采訪實錄摘選:
人物周刊:那時候為什么要成立香港演藝人協(xié)會?
成龍:我在美國受到很公平的待遇,回到香港,看所有的藝人都受到不公平的待遇,給人欺負,收不到錢,給黑社會欺負。我第一個在《壹周刊》,坐在那邊,我說來找我,不要去欺負那些無辜的人。只有我敢這么做。我跟黑社會對峙過。
人物周刊:怎么對峙?
成龍:那個時候真的是拿桿槍指著劉德華他們拍戲。你在這組拍戲,來兩個黑社會,拿著槍,說你過來我們這邊拍戲,你的片酬是10萬的話,就給你2000。這么欺負!簽在我公司的是張曼玉、王祖賢、張學友,我是他們的老板,給人欺負怎么辦?我只能出頭。
之前他們欺負我的時候,我躲到美國,一下飛機就被人開槍。我得每天拿桿槍出去。一回到香港吃飯,二十幾人圍著我,拿著西瓜刀,我自己帶一桿槍,衣服里還有兩桿槍。我說你們欺人太甚,我已經(jīng)一而再、再而三地躲你們。后來我是兩桿槍、6個手榴彈對著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