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關于推廣新冠病毒抗原檢測結果應用工作的通知
2022-12-18 14:11 青島市衛(wèi)生健康委員會
為進一步優(yōu)化新冠病毒檢測策略,做好現(xiàn)階段疫情防控工作,根據(jù)上級部署和要求,決定在我市推廣新冠病毒抗原檢測結果應用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市民可使用愛山東App、愛山東青e辦App、支付寶和“青島政務網(wǎng)”公眾號搜索“青島市抗原檢測結果上報”小程序,按照步驟自行上傳抗原檢測結果??乖瓩z測結果可通過“青島市抗原檢測結果上報”小程序的上報記錄或“青島場所碼”中的抗原檢測結果查驗。
自2022年12月17日起,市民進入查驗有規(guī)定的重要機關、大型企業(yè)及特定場所時,新冠病毒抗原檢測陰性結果與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具有同等效力(核酸檢測結果“待復核”的市民,需連續(xù)兩天新冠病毒抗原檢測陰性),不得以無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為由限制持有抗原檢測陰性結果的市民進入。
青島市委統(tǒng)籌疫情防控和經(jīng)濟運行
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辦公室
2022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