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專題 > 正文

要嚴懲保健品“坑老”

2024-01-10 11:23 來源:經濟日報
分享到:

近日,一起涉及25個省份的養(yǎng)老詐騙案引發(fā)廣泛關注。不法商家通過虛假宣傳將每盒成本僅14.6元的淀粉丸,以數千元的價格賣給老年人。

這類保健品“坑老”案件并非孤例。近年來,保健品市場“三無”產品層出不窮,虛假宣傳問題突出。相關部門雖在加大力度整治,但仍有不法商家屢屢觸碰法律紅線。一方面是因為保健品生產成本低、利潤高,利益驅使下,不斷有人鋌而走險;另一方面由于保健品尚無清晰的法律定位,經常被不法商家偷換概念,與合法注冊批準的藥品、保健食品等混淆,為虛假宣傳提供了可乘之機。

伴隨著互聯(lián)網技術的發(fā)展和電商的興起,保健品“坑老”問題已開始向線上轉移,犯罪手法也在不斷升級。根據披露的案件細節(jié),不法商家采取快遞貨到付款的方式完成產品售賣,實現(xiàn)“不見面”隱蔽交易,還將生產銷售各環(huán)節(jié)拆分開來,精細分工,層層隔離風險,增加了溯源打擊難度。

由此可見,保健品市場監(jiān)管一刻也不能放松。既要繼續(xù)加大對制假售假、虛假宣傳的打擊和處罰力度,提高企業(yè)的違法成本;也要繼續(xù)完善立法監(jiān)管,規(guī)范保健品宣傳,對模糊違法行為進行界定;更要促進源頭治理,讓監(jiān)管由“事后查處”更多向“事前預防”轉變。這就要求相關部門創(chuàng)新手段,探索運用大數據等新技術,精準掌握相關經營主體信息,一旦出現(xiàn)異常苗頭,立即開展線下摸排,對犯罪行為露頭就打。

通過非法手段獲取個人信息,精準“套路”老年群體,也是不法商家的慣用伎倆。不法經銷商通過非法渠道獲取到參與電視購物的老年人信息,再安排業(yè)務員偽裝成電視購物健康顧問推薦產品。對此,需要督促電商、物流等相關企業(yè)承擔社會責任,防止消費者個人信息泄露。

當前,不少老年人對于保健品并非藥品,不能替代醫(yī)療診斷和治療的認知還不夠。還需繼續(xù)動員全社會廣泛參與,馳而不息、久久為功進行科普宣傳,引導老年群體樹立正確的養(yǎng)生保健理念,強化法律觀念和維權意識,提升辨別能力。 (余悅)

我要爆料 免責聲明
分享到:
? 青島新聞網版權所有 青島新聞網簡介法律顧問維權指引會員注冊營銷服務郵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