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電腦上閃著的美女的頭像,從事個體經(jīng)營的杜先生開始想入非非。在和女青年 “劉某”交流一段時間后,一天,“劉某”約他在即墨一旅館見面,杜先生欣然前往,結(jié)果卻被女青年的同伙田某、馬某打傷還被勒索20萬元。
日照雇來美女設(shè)下陷阱
田某和馬某都是80后,也是黑龍江的老鄉(xiāng),兩人來青后一直沒有固定工作。馬某提議可以找個女性跟男的開房,他們再扮成女性的男友或家屬“捉現(xiàn)行”,勒索被害人。隨后兩人
2011年8月,女青年自稱“劉某”,在網(wǎng)上聊天時認(rèn)識了杜先生,后約杜先生在即墨一家旅館見面。晚上8時,兩人來到旅館后,女青年便去洗手間,發(fā)短信告知在門外守候的田某和馬某,收到信息后兩人立即沖進屋內(nèi),一人自稱是女青年的男友,一人自稱是其家屬,強行將杜先生拖離旅館,隨即乘坐柴某的面包車來到郊區(qū)一水庫附近。
毆打拍照逼寫20萬元欠條
到了郊區(qū)以后,田某和馬某對杜先生一頓拳打腳踢,搶走了他身上1600元現(xiàn)金、一部手機和三張銀行卡,接著他們又用棒球棍毆打他,讓其說出銀行卡密碼。這還不算完,其中一人掏出相機,讓杜先生對著鏡頭承認(rèn)自己“勾引他人老婆被捉要求私了,同意給家屬20萬元作為補償”,說完以后幾人開著面包車離開,并威脅杜先生,如果不履行諾言,將把他和女青年的事情公諸于眾。擔(dān)心事情曝光,杜先生回家后三天往三張卡里總共匯了20萬元,不久這些錢就被人提走了。
三人又用同樣方法敲詐勒索隋先生,事后隋先生撥打110報警。民警將柴某、田某及馬某三人抓獲歸案。
昨天記者從即墨法院了解到,田某和馬某犯敲詐勒索罪、搶劫罪,一審被判有期徒刑15年,并處罰金7萬元;柴某犯敲詐勒索罪、搶劫罪,被判有期徒刑4年,并處罰金2.5萬元。
案件中負(fù)責(zé)“釣”人的女青年“劉某”目前仍沒有到案。當(dāng)時兩名被告人到日照找到這名女孩,并不知道她的真名實姓。(記者 王婷 萬程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