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明光市公安局成功抓獲潛逃14年之久的公安部A級督捕“1998·3·15”特大搶劫殺人案首犯代志峰。
據(jù)警方介紹,1998年3月14日晚,犯罪嫌疑人代志峰伙同楊海燕、代得華、馮玉兵等人,在104國道明光段1011公里+300米處,將湖北省黃石籍司機黃某駕駛的三菱貨車攔下,殘忍地將車上3人殺害焚尸,并劫走車上價值140余萬元的貨物潛逃。
案發(fā)后,部、省、市、縣各級公安機關(guān)高度重視,明光市局迅速成立專案組,展開案件偵破工作,并先后將該案同案犯代得華、馮玉兵兩人抓獲(均已被判極刑),但該案首犯代志峰及主犯楊海燕仍然潛逃在外,1998年分別被公安部列為部督逃犯全國通緝。在2011年全國公安機關(guān)開展的“清網(wǎng)行動”中,明光市局加大追捕力度,于當(dāng)年12月14日成功將潛藏于山東省青島市的主犯楊海燕抓獲。
經(jīng)過近一年的奮戰(zhàn),在滁州市公安局的支持下,準(zhǔn)確鎖定犯罪嫌疑人代志峰住地等線索。明光市警方赴福建廈門,在當(dāng)?shù)鼐降拇罅f(xié)助下,于12月6日成功將潛逃14年之久的公安部A級督捕首犯代志峰抓獲。至此,“1998·3·15”特大搶劫殺人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網(wǎng)。 (曹正剛、梁義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