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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破特大販嬰案 一名嬰兒獲利萬元

來源:青島早報-- 2012-07-19 06:14:16 字號:TT

城陽破獲特大販嬰案

城陽破獲特大販嬰案

城陽破獲特大販嬰案

城陽破獲特大販嬰案

城陽破獲特大販嬰案

城陽破獲特大販嬰案

  一次例行檢查,牽出販賣嬰兒案,抓獲一名下線,牽出4人販嬰團伙。今年1月,城陽警方破獲特大販賣嬰兒案(早報曾報道過)。記者昨天獲悉,日前,城陽法院審結此案,吉某、薛某、苑某、鄂某等4人因拐賣兒童罪分別領刑。

  案發(fā)>>>

  民警夜查截獲被拐嬰兒

  2011年8月14日晚10時許,城陽

民警在青銀高速城陽南收費口移動車載檢查站旁執(zhí)勤時,攔下一輛出租車。民警拉開車門,后座上坐著兩名中年女子和一名男子,兩名女子手中還抱著個女嬰。

  夜深了,帶著個嬰兒去干什么?而且,3人也不像孩子的父母,民警將3人隔離詢問。“這是我的小孫女?!薄斑@是我的小侄女。”幾人回答各異,甚至說不清嬰兒的年齡。疑點重重,幾人被民警帶回派出所。

  3人交代,他們同為山東平邑老鄉(xiāng),其中,男子金某(36歲)和女子王某(35歲)是夫妻,兩人結婚多年,一直沒有孩子。金某說,半年前,通過一名在萊州務工的遠方親戚薛某介紹,買了一個剛出生的孩子收養(yǎng)。幾個月前,和同在城陽打工的老鄉(xiāng)王某(出租車上的另一名婦女)夫婦聊天時得知,他們也想收養(yǎng)個孩子,金某夫婦再次與薛某聯(lián)系,并有了這次萊州之行。

  抓獲>>>

  引蛇出洞牽出販嬰團伙

  民警分析,薛某這條線背后極有可能隱藏一個特大的販賣兒童團伙,立即成立專案組開赴萊州。金某夫妻倆說,他們并不知道薛某的具體住所,平時只靠電話聯(lián)系。警方認定,找到薛某成為本案突破口。

  專案組決定“引蛇出洞”,讓金某夫婦給薛某打電話?!坝惺烊讼朐偈震B(yǎng)一名男嬰。”電話中,金某說出民警事先設計好的臺詞,薛某果然中招,雙方約定見面地點。民警提前布控,將隨后趕到的薛某(女,49歲,菏澤定陶人)抓獲,一起到案的還有同伙苑某(男,42歲,菏澤定陶人)。

  根據(jù)薛某的交代,專案組一鼓作氣,又于8月18日、19日,先后將薛某的上線吉某和鄂某抓獲歸案,至此,這個涉嫌販賣嬰兒團伙完全浮出水面。

  審判>>>

  販嬰案4名主犯分別領刑

  經(jīng)調查,吉某(男,45歲,四川人)是該團伙發(fā)起者,早在四川老家就曾涉嫌參與販賣兒童。到萊州務工后,開始重操舊業(yè)。他先是聯(lián)系上四川老家的鄂某(男,30歲),在保證“貨源”的前提下,又開始物色負責銷售的下線,薛某、苑某到位后,一個販賣兒童團伙形成。

  吉某說,團伙成員都是和他單線聯(lián)系,這么做是為了防止成員之間撇開他互相聯(lián)系“業(yè)務”。吉某和鄂某負責從四川尋覓買進嬰兒,再將嬰兒分給各個銷售下線,而薛某等人則負責物色購買人,這些嬰兒年齡最大不到一歲,最小的剛出生不久,多被販賣到菏澤、聊城、臨沂及青島等地。根據(jù)4人的交代,民警又趕赴菏澤等地,成功解救4名被拐嬰兒。

  法院審理認為,吉某、薛某、苑某、鄂某等人結伙出售嬰兒,構成拐賣兒童罪。其中,吉某、薛某、苑某出售3人以上,情節(jié)嚴重,但考慮到到案后如實供述罪行,從輕處罰。記者了解到,庭審時,4名團伙成員都主動認罪。最終,吉某被判有期徒刑12年零6個月,罰金3萬元,薛某被判有期徒刑11年零6個月,罰金2萬元,苑某被判有期徒刑10年零6個月,罰金1萬元,鄂某被判有期徒刑5年,罰金5000元。

  轉手一名嬰兒獲利萬元

  【揭秘】

  吉某說,他們對3歲以下的孩子統(tǒng)稱為“小貨”?!靶∝洝钡膬r格標準,一般是男嬰13000—20000元、女嬰5000—10000元不等,而吉某將“小貨”轉手給下線,一般是男嬰32000元左右、女嬰18000元左右,一個孩子的差價在1萬元左右,中間的差價由吉某與鄂某私分;據(jù)到案的薛某供述,下線再往外出售的價格,一般是男嬰35000—38000元、女嬰23000—25000元,一次能賺3000元—7000元的差價。

  此外,嬰兒價格也有浮動性,買賣雙方可討價還價,待售嬰兒的相貌、體格、氣色、健康狀況以及雙方的急切程度等,都是影響價格的因素。

  【幕后】

  有人賣掉親兒有人養(yǎng)兒負債

  根據(jù)吉某的供述,民警又成功抓獲出售孩子的四川婦女姜某(37歲),到案時,姜某還帶著兩個孩子。姜某說,幾年前,她和丈夫一起從四川到萊州務工,當時,已經(jīng)有兩個兒子。期間,丈夫染上毒癮,被強制戒毒關押,恰在此時,她發(fā)現(xiàn)自己再次懷孕,從此,挺著大肚子,帶著兩個兒子艱難度日。2011年,她再次產(chǎn)下一名男嬰,孩子剛剛出生沒幾天,她主動聯(lián)系上老鄉(xiāng)吉某,以3.3萬的價格將孩子賣掉。

  “和孩子離別時,她給孩子帶上了喝剩半桶的奶粉,包上滿滿一包袱小衣服和小被子,看著遠去的孩子,不停地哭?!鞭k案民警說,解救被賣嬰兒過程中,他們找到定陶的“收養(yǎng)人”劉梅(化名)。劉梅結婚10年未孕,經(jīng)家人商議,決定購買一個孩子,于是全家籌措了一筆錢,買下一名男孩。沒想到孩子到家沒幾天,就開始發(fā)高燒,縣醫(yī)院、市醫(yī)院都去了,半年來,僅治療費就花掉數(shù)萬元,都是借來的錢,到頭來還得送還孩子。

  拐賣兒童最高可判死刑

  【鏈接】

  記者從法院了解到,拐賣兒童罪,根據(jù)情節(jié)的輕重,定刑劃分為三個檔次。《刑法》第二百四十條規(guī)定:拐賣婦女、兒童犯罪,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jié)嚴重的,如集團首要分子,拐賣婦女、兒童三人以上的,以出賣為目的偷盜嬰幼兒的,造成被拐賣的婦女、兒童或者其親屬重傷、死亡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將婦女、兒童賣往境外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chǎn)。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如首要分子罪行特別重大的,拐賣婦女、兒童八人以上的,造成被拐賣的婦女、兒童死亡或者其他特別嚴重后果的,將婦女、兒童賣往境外五人以上的,處以死刑,并沒收財產(chǎn)。(記者 王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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