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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發(fā)文狠批機關超時放假:漠視公眾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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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新聞網(wǎng) 2010-02-22 09:35:08 新華報業(yè)網(wǎng)-揚子晚報 現(xiàn)有新聞評論    新聞報料

????七天春節(jié)長假已經(jīng)結束,生產生活秩序已開始恢復正常。然而,也有一些政府機關“超時放假”:只安排少量工作人員輪流值班,大部分人員仍在“過節(jié)”。

????就這一情況,新華社昨天專門發(fā)表題為“堅決剎住政府機關超時放假之風”的時評文章,指出“政府機關超時放假是對公眾利益的漠視”。

????文章點名批評了廣東省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在上班第一天,該局門口保安的說法是“過了正月十五才會正式上班?!倍浾?table border="0" align="left" cellspacing="0" cellappending="0">

采訪進一步發(fā)現(xiàn),超時放假的政府機關不在少數(shù),延至22日(星期一)上班的最為普遍,還有不少竟延至3月1日、過完元宵節(jié)才正式上班。在一個工商管理所工作的蔡女士告訴記者,工商所節(jié)前一星期就放假了,大年初七去單位報個到又繼續(xù)放假五天。

????文章批評說,企業(yè)已開工,店鋪已開市,而政府部門卻閉門謝客、拒絕服務,那些有緊急業(yè)務要辦的企業(yè)和個人上門辦事,勢必面臨低效率,甚至可能誤事。政府機關超時放假影響政府形象。一年之計在于春,公職人員理應以身作則,率先垂范。廣大人民群眾正在為奔小康艱苦奮斗,政府人員沒有任何理由“未富先嬌”“樂不思蜀”,貪戀于長假的慵懶閑適。

????文章還指出,政府機關超時放假有違國家法紀。政府機關是公共服務機構,不能想來就來想走就走。按時上崗、依法行政,不僅是檢測政府部門便民利民的一道考題,更是政府機關的義務和責任。本報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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