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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明光政協(xié)原副主席被判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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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新聞網(wǎng) 2009-08-19 15:50:13 安徽日報 現(xiàn)有新聞評論      新聞報料

????(安徽)滁州市中級法院日前對明光市政協(xié)原副主席戴傳明受賄案作出一審判決,判處其有期徒刑十二年,并處沒收個人財產(chǎn)10萬元,對其受賄所得財物折合人民幣22.22萬元繼續(xù)追繳,并予以沒收。

????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戴傳明于1999年8月至2003年4月任明光市副市長、2003年4月任明光市政協(xié)副主席期間,利用職務(wù)之便,為有關(guān)單位或個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合計價值22.22萬元。

 

???法院審理認(rèn)為,被告人戴傳明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wù)之便,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其行為構(gòu)成受賄罪,且在庭審中拒不供認(rèn)犯罪事實(shí),無悔罪表現(xiàn),亦不退繳贓款,對其酌情予以從重處罰。(梅克寒 周連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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