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11日下午,福州某夜總會兩名坐臺小姐到另一名同事李某家搶劫,兩人用刀架在李某脖子上,用尼龍繩綁其雙手,搜走1000多元現(xiàn)金和一張建行卡,并逼迫其說出密碼,隨后取走5000元。兩人還扒光了李某的衣服拍裸照,并威脅李某如報警,照片就上網(wǎng)。12日,兩
人欲以裸照再次勒索,被警方逮捕。
嫌犯拍的將受害者雙手捆綁后的照片
嫌犯還準備了另一條繩子
給受害者留下一張“借條”
坐臺女伙同他人搶劫同伴并威脅拍裸照
時間:昨天上午10點
地點:福州火車站附近某旅館
實錄:尾隨而至的華大派出所民警王建明敲開了409室的房門。見到警察,房內的吳某和張某呆了。
吳某是云南人,20歲,今年8月到福州某夜總會坐臺,認識了16歲的長樂坐臺女張某。10日晚,兩人酒醉之后想去外地“轉轉”,但錢不夠,就想到了同伴李某。
11日下午3點半,兩人帶著水果刀和尼龍繩,來到李某家。吳某供稱,因平日關系不錯,兩人遲遲下不了決心,最后還是自己先動手,拔出水果刀架在李某脖子上,然后用尼龍繩把她的雙手綁起來,“我們只要錢,不會害你!”
李某用身子推開水果刀,沖到門口高呼“救命”!吳某和張某把她拉進房間,用紙巾堵住嘴巴,然后從李某家里搜出了1000多元現(xiàn)金和一張建行卡。逼迫李某說出密碼后,她們取走了卡內的5000元錢。
她們還扒光了李某的衣服拍裸照,并威脅李某如果報警,就把照片傳到網(wǎng)上去。被抓獲后,兩人才交代,相機突然卡住了,裸照沒拍成。而之前拍的幾張李某雙手被捆的照片,卻成了二人犯罪的證據(jù)。
吳某和張某在臨走前給李某留下了一張借條,寫著吳某向李某借5000塊錢,如在一個月內不還錢,李某可以“入室搶劫”罪名到公安局告她。
接到報警的華大所民警隨即展開監(jiān)控。昨日上午10點,吳某打電話給李某,以公布裸照為由,想再向她勒索,約定在汽車北站見面。華大所民警一路追蹤,將二人抓獲,并繳獲了作案用的尼龍繩和相機,以及李某被搶的建行卡。從李某報警到吳某和張某落網(wǎng),前后不到15個小時,本報記者全程直擊了抓捕過程。
在被警方抓獲后,吳某和張某還沒意識到自己所犯罪行的嚴重性,她們認為自己寫了欠條,大不了還錢就行了,彼此還在商量是否要雙倍賠償李某的損失。
警方表示,二人在作案過程中,先恐嚇李某,然后威脅她拿出銀行卡并說出密碼,已涉嫌搶劫。(來源:海峽都市報 見習記者張偉 本報記者林丹
通訊員王晨東)
責任編輯:林彥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