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1日個人所得稅法實施1600元起征點,我們財務在1月份繳今年12月的個稅時,扣除額是按1200元算,還是按1600元計算?”面對這樣的問題,北京地稅部門負責人昨天解釋,從明年1月1日起個人所得稅即按照1600元標準扣除,而不是按照稅款所屬期計算。這也就是說,市民個人在為今年12月的薪水繳納個稅時,就能享受
到1600元起征點的好處了。
按新起征點各階層收入繳稅明細(單位:元)
月收入 原繳稅 將繳稅 少繳稅
1500
15 0 15
1600 20
0 20
2000 55
20 35
3000
155 115 40
4000
295 235 60
5000 445
385 60
6000 595
535 60
7000
785 705 80
8000
985 905 80
9000
1185 1105 80
10000 1385 1305
80
20000 3385 3305 80
25000 4575 4475 100
50000 11265 11145 120
80000 21205 21065 140
100000 29145 28985 160
120000 38085 37905 180
據(jù)北京日報報道,這位負責人表示,起征點提高后,財務人員應嚴格按照稅法的規(guī)定扣繳個稅稅款。凡是明年1月1日開始繳納的個稅都應按照新標準執(zhí)行。除了下個月的工資可以“提前”享受起征點提高的好處外,稅收籌劃專家建議,如果將人們辛苦一年盼到的年終獎也選在明年1月1日以后發(fā)放,那么得到的實惠就更多了。
年終獎計稅方法規(guī)定,納稅人當月內(nèi)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除以12個月,按其商數(shù)對應的個人所得稅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shù)。但是,如果納稅人當月取得工資收入低于稅法規(guī)定的費用扣除額,則應將全年一次性獎金減除“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后的余額,按上述辦法確定全年一次性獎金的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shù)。
從明年1月1日開始,凡是月工資低于1600元的市民,在年終獎繳個稅時,都可以先在年終獎中扣除月工資與1600元的差額,然后再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shù)。這對月收入在千元左右的市民來說,尤其是件好事。
舉例來說,甲的月收入為1000元,年終獎為6600元,在個稅起征點提高前,甲年終獎應納個人所得稅=[6600-(1200-1000)]×10%-25=615元;而在個稅起征點提高后,甲年終獎應納個人所得稅=[6600-(1600-1000)]×5%=300元,比過去減少了315元,少了一半還多。(黃玉迎
馮京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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