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澤雄 朋友出書,后記里提到我名字時,為示友善,特地加上“著名作家”的定語。出于我們大家都有一點的虛榮心,我足足感動了15秒鐘。然而正如俗話所說“好景不!,15秒鐘過后,我的情緒就被一陣長達15分鐘的難堪所取代。因為,不管我如何感激朋友的友情抬舉,我還是有
了一個狼狽的發(fā)現(xiàn):“著名作家”其實是一個悖論。用禪宗話語來說,就是“說是一物即不是”,“道著即道不著”。 尚未出道的年輕作者,被人稱上一聲作家,內心就足以忐忑一陣子了,自省意識強烈的還可能伴有些許不安。待到名聲漸長,尤其是待到自我感覺稍好,就可能嫌單單一個“作家”不夠分量,壓不住秤砣,這時就會追求“著名”。他或許是本著“取法其上,僅得其中”的道理,或奉行商業(yè)上的吆喝口訣,以為叫價高一點,到了讀者那里即使被打掉點折扣,至少還能把“作家”之名給保住。萬一讀者的自信心不強,被自己的漫天叫價唬住,遇到“著名”二字非但不存疑心,反而只會堅定不移地責怪自己的孤陋寡聞,自然更是天大的好事———招法固然不錯,問題是其中的諷刺味道也太過嗆人。
事實是,凡是大名前被冠以“著名”的,都是還遠遠談不上“著名”的人。換個角度想想,事情更加明了。沒有人會在提到愛因斯坦時強調他是著名科學家,因為愛氏之杰出和著名,已經成為現(xiàn)代常識的一部分,人們大可省略不計。同樣,我們提到曹雪芹或魯迅時,不僅可以省掉“著名”,有時連“作家”也可一并從略。更有甚者,有人認為提到魯迅,連“魯迅”二字都可不提,徑稱“先生”可也。當然,對此我并不認同,我認為“先生”是一個大眾化稱呼,不宜讓某人專擅。我們在表達敬意的同時,也得注意別讓被尊敬者感到難堪。
在我們這個總有人強調“酒香也怕巷子深”的媒體喧囂時代,有人喜歡以“著名作家”自詡,似乎已算不得一種不良行為了,不過我們也得知道,具有老派文士尊嚴的傳統(tǒng)型作家,看法可能是這樣的:別說“著名”,自稱“作家”都是有辱斯文的。因為作家(請注意后面那個“家”字)是個榮譽性的稱呼,不宜自稱,只能靜候他人的禮節(jié)性奉送。同樣,有尊嚴的畫家往往只說自己是“畫畫的”,斷然不會自稱畫家。
媒體上“著名”泛濫,或許有媒體從業(yè)者不得不如此的種種難處,但壞處也一目了然。就我而言,由于經常對某個“著名作家”或“國際影星”毫無所知,我也就經常被迫生出孤陋寡聞的自責意識。說實話,這份自責意識未必都是必要的。同樣,如果你見到本人名前被冠以“著名”二字同時卻搔頭撓耳不清楚正面對何方妖怪,則請接受我的道歉。此事錯不在閣下,著名者,急待著名而尚未著名終未著名者之謂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