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資金由10萬元提高到40萬元,校舍不低于75平方米且租期不得少于兩年我市抬高非學歷民辦學校準入門檻 本報訊日前,我市出臺《青島市民辦非學歷教育學校設置審批規(guī)定(試行)》,再次抬高民辦學校的準入門檻,學校注冊資金、校舍面積等將實行新標準。 &n
bsp; 目前,全市共有非學歷民辦學校近700所,基本形成了涵蓋學歷教育和非學歷教育,從少兒教育到老年教育,社會各界積極參與、共同辦學的民辦教育體系。隨著全市民辦學校數(shù)量的不斷增加,非學歷教育學校設置已趨于飽和,尤其是非學歷教育學校中辦學質量參差不齊、辦學條件差距較大的問題越來越突出。 為進一步規(guī)范我市民辦非學歷教育學校的設置、審批標準,全面提升我市民辦學校的辦學層次,我市出臺《青島市民辦非學歷教育學校設置審批規(guī)定(試行)》,對高、中等及以下層次非學歷學校的校長任職資格、校舍占地及建筑面積、注冊資金、管理人員和師資配備等的最低設置標準作了明確規(guī)定。尤其針對目前中等及以下層次非學歷學校辦學質量參差不齊、辦學條件差距較大的現(xiàn)狀,將原學校注冊資金由10萬元提高到40萬元,規(guī)定學校校舍不低于75平方米且租期不得少于兩年。該文件還明確規(guī)定積極鼓勵開辦注冊資金在500萬元以上或社會急需且尚無學校開設的新型專業(yè)的非學歷教育學校。(趙云鳳劉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