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報訊 前天,7名來自浙江某大學的大學生3次給記者打電話,希望記者能夠采訪他們在青島的考察活動,熱衷“見報”的原因竟是為了獲獎。
浙江某大學學生修某在電話中說,他跟6名同學利用暑假來青考察我市兩家大
企業(yè)的管理文化,希望報社能夠予以報道。其后,這些大學生又兩次打來電話,催問見報事宜。記者覺得很奇怪,這些大學生怎么會有這么強的“見報”意識?經(jīng)交流,這些大學生向記者坦陳,“見報”是為了學校的獎勵。
原來,他們學校規(guī)定,學生4年內(nèi)要完成3次社會實踐,每次實踐可以獲得1個學分,要是經(jīng)媒體報道,學校將根據(jù)媒體級別的不同給予不同數(shù)量的物質(zhì)獎勵,并報銷一定的社會實踐費用。而且可以作為入黨、競選學生干部的參考。
青大社會學系一位教授對此表示了不同意見,他認為,雖然讓學生爭取“見報”的做法對培養(yǎng)學生的競爭意識、公關意識有所幫助,但更容易讓社會實踐流于形式,大學生情緒浮躁,不能踏踏實實做事,產(chǎn)生完全相反的不良影響。(曹為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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