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陽1081套公租房公開配租!外來務工人員也能申請
青島新聞網8月23日訊(記者 朱穎)日前,青島市住房保障中心發(fā)布城陽區(qū)公租房配租房源。這次與以往不同是對于申請人員,沒有戶籍限制!外來務工人員也可申請。只要符合條件都可以申請本次日常配租房源7個項目、共計1081套。本次配租為日常配租,實行常態(tài)化受理,符合條件且有配租意向的人員可隨時申請,按照先申請先選房原則。
配租條件:
本次配租面向符合條件的城陽區(qū)戶籍家庭、新就業(yè)職工以及外來務工人員進行配租。
城陽區(qū)戶籍家庭申請公租房實物配租應具備的條件:
1.已取得《青島市住房保障資格準予登記通知書》且在有效期內的城陽區(qū)戶籍家庭。已經實物配租的家庭不在配租范圍。
2.擁有住房的申請家庭,其原有住房已列入房屋征收的不在本次配租范圍。
3.生活無自理能力的一、二級精神、智力等重度殘疾單身家庭;家庭全部成員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均不在本次實物配租范圍。
新就業(yè)職工申請公租房實物配租應具備的條件:
1.本人具有城陽區(qū)常住戶口、首次參加工作不滿5年;
2.已與用人單位簽訂1年以上勞動(聘用)合同;
3.在市南區(qū)、市北區(qū)、李滄區(qū)、嶗山區(qū)、城陽區(qū)、西海岸新區(qū)(以下簡稱市區(qū))范圍內無私有住房且未承租公房。
外來務工人員申請公租房實物配租應具備的條件:
1.在公安機關辦理城陽區(qū)范圍內居住登記;
2.已與用人單位簽訂1年以上勞動(聘用)合同;
3.具有城陽區(qū)社會保險繳納證明;
4.在市南區(qū)、市北區(qū)、李滄區(qū)、嶗山區(qū)、城陽區(qū)、西海岸新區(qū)(以下簡稱市區(qū))范圍內無私有住房且未承租公房。
在市區(qū)范圍內正在享受公租房實物保障或已享受用人單位提供周轉宿舍的,不列入配租范圍。
租金標準
單位:元/月·平方米
注:城陽區(qū)戶籍配租家庭按照收入情況實施差別化租金標準,配租家庭有原住房的,配租房屋面積與原有住房面積的差額部分按照公共租賃住房的租金標準繳納房租,原住房面積按照市場租金標準繳納。
新就業(yè)職工、外來務工人員租金按照市場租金標準80%收取。
水、電、燃氣、暖氣、有線電視、電信、衛(wèi)生、物業(yè)管理等相關費用由承租人按規(guī)定另行交納。
申請材料及流程:
城陽區(qū)戶籍家庭申請審核程序
申請材料:
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青島市住房保障資格準予登記通知書》。
申請流程:
有配租意向的城陽區(qū)戶籍家庭申請人持申請材料到戶口所在地街道進行登記,領取《城陽區(qū)公共租賃住房項目配租申請確認單》。街道組織申請人到城陽區(qū)住房保障服務中心(城陽區(qū)中城路436號)201房間確認房源項目。
城陽區(qū)戶籍家庭申請人確定房源后與房源管理單位簽訂《城陽區(qū)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繳納租金、押金等相關費用并辦理入住。房源管理單位將簽訂的《城陽區(qū)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應于5個工作日內報到城陽區(qū)住房服務保障中心的住房保障科201房間備案存檔。
新就業(yè)職工、外來務工人員申請審核程序:
申請材料:
公租房申請審核檔案;
申請單位公共租賃住房申請書;
申請人承諾及授權查詢書和個人申請審核檔案目錄;
青島市新就業(yè)職業(yè)、外來務工人員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審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