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心!LV、GUCCI…青島微商賣假貨被抓 庫存達百萬元
資料圖(與本案無關)
青島新聞網4月9日訊(記者 陳志偉)“特殊渠道名牌包包,只要99元,欲購從速!”近年來,許多人通過微商平臺、微信朋友圈做起了微商,由于微商門檻低監(jiān)管難,一些不法分子混入其中,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產品,殊不知已觸犯刑法。4月3日,即墨法院遠程審理了一起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案,以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判處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
2019年3月至8月期間,被告人周某某,在未經MCM、LV、GUCCI等注冊商標權利人許可的情況下,從他人處購買上述標識的箱包,通過微商平臺、微信、微博等途徑對外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箱包。
2019年8月28日,公安機關將周某某抓獲,并在其租住的房屋內查獲假冒注冊商標的箱包一批。經鑒定,被查獲的箱包均為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價值人民幣136萬余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周某某銷售明知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周某某系犯罪未遂,自愿認罪認罰,有悔罪表現,且經判前社會調查,其對所居住的社區(qū)無重大不良影響,遂酌情對其予以從輕處罰并宣告緩刑。法院以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判處周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六十九萬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