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記者從青島市城市管理局獲悉,日前《青島市城市管理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印發(fā)施行,值得關(guān)注的是,在該《裁量基準》中,對我市即將于1月6日實施的生活垃圾強制分類,有了更加詳細的行政處罰裁量規(guī)定。
垃圾不分類個人首次罰20元
《裁量基準》第一百一十一條規(guī)定,不按規(guī)定分類投放生活垃圾的,行政處罰裁量基準為,“輕微:首次查處的,對單位處五千元罰款,對個人處二十元罰款;一般:第二次查處的,對單位處一萬元罰款,對個人處五十元罰款;較重:第三次查處的,對單位處二萬元罰款,對個人處一百元罰款;嚴重:第四次查處的,對單位處三萬元罰款,對個人處一百二十元罰款?!贬槍μ貏e嚴重的行為,即第五次查處,對單位處四萬元罰款,對個人處一百五十元罰款;查處六次及以上的,對單位處五萬元罰款,對個人處二百元罰款。
《裁量基準》還規(guī)定,
將有害垃圾與其他種類生活垃圾混合投放的,按照上述裁量基準提高一個階次處罰。
收集點容器設(shè)施缺失要挨罰
對不按照要求設(shè)置收集容器、設(shè)施或分類收集點的行為,《裁量基準》同樣規(guī)定了輕微、一般、較重、嚴重、特別嚴重五個等級,其中“收集容器、設(shè)施或分類收集點種類齊全,但數(shù)量缺失不足五個的,或垃圾投放指引牌缺少不足五個的,或者分類投放設(shè)施的標識和指引牌不規(guī)范、不標準的”行為屬于輕微等級,處五千元罰款;
“缺失四類收集容器的”行為屬于特別嚴重的行為,處五萬元罰款。
對同一違法當事人查處兩次以上的,在違法情節(jié)不變的前提下,提升一個裁量階次進行處罰;
對同一違法當事人查處四次以上的,按“特別嚴重”階次進行處罰。
收集運輸混裝混運最高罰5萬
《裁量基準》同樣對生活垃圾收集、運輸、處置單位違反規(guī)定的行為,明確了行政處罰裁量基準。
其中對不使用專用運輸工具運輸生活垃圾的,將處以五千元至五萬元不等的罰款。首次查處的,處以五千元罰款;第四次以上查處,處以五萬元罰款。
將已分類投放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集、運輸?shù)模幰蝗f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首次查處的,處以一萬元罰款;第五次以上查處的,處以五萬元罰款。
不按照要求將生活垃圾運輸至規(guī)定場所的,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首次查處的,處以一萬元罰款;第五次以上查處的,處以十萬元罰款。
未保持生活垃圾處置設(shè)施、設(shè)備正常運行,影響生活垃圾及時處置的,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首次查處的,處以五萬元罰款;第五次以上查處的,處以十萬元罰款。
未按照要求分類處置生活垃圾的,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首次查處的,處以五萬元罰款;第五次以上查處的,處以十萬元罰款。
隨著 《青島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辦法》施行進入倒計時,越來越多的市民關(guān)注垃圾分類,你對島城生活垃圾分類有什么好的建議和意見,或者你身邊有垃圾分類達人,可以評論區(qū)留言,讓我們共同為垃圾分類出一份力。
資料來源:青島早報
2020-01-03 青島新聞網(wǎng)
2020-01-03 青島日報
2020-01-03 青島新聞網(wǎng)
2020-01-03 青島日報
2020-01-03 青島電視臺今日
2020-01-03 青島新聞網(wǎng)綜合
2020-01-03 大眾日報·山東政事
2020-01-03 青島新聞網(wǎng)綜合
2020-01-03 青島新聞網(wǎng)
2020-01-03 青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