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濟南高新法院通報了一起敲詐勒索案。一名90后女性4年間通過給陌生人發(fā)送信息等方式認識10余名男性,并與其中幾人發(fā)生性關系,隨后以將其裸照、視頻相威脅,勒索錢款40余萬。案發(fā)后,該女子假裝精神病患者意圖逃避制裁。法院最終以敲詐勒索罪判處該女子有期徒刑10年,并處罰金2萬,責令其退賠敲詐勒索所得。
據濟南高新法院公眾號通報,被告人李某某在2014年4月至2018年4月間,先后分別通過QQ、短信、微信等方式認識任某某、杜某、張某某等十余名被害人,并與其中數名被害人發(fā)生性關系,然后通過發(fā)短信、微信和打電話等方式,以將被害人裸照、視頻發(fā)到網上以及向有關單位舉報等威脅手段,多次向上述十余名被害人勒索錢款,共敲詐勒索44.7萬元。
2018年5月9日,該女子被公安機關抓獲,到案后以其患有精神疾病為由拒不承認犯罪事實,在明知經司法鑒定為作案時具有完全刑事行為能力的情況下,仍在庭審中堅持自己患有精神疾病,聲稱對自己所做的事情記不清楚。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李某某經司法鑒定作案時系具備完全刑事行為能力人,多次有預謀的采取威脅手段逼迫他人給其錢財,具有敲詐勒索的主觀故意且實施了相應的犯罪行為,敲詐勒索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敲詐勒索罪。
公訴機關指控李某某犯敲詐勒索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指控罪名成立。濟南市高新區(qū)人民法院以敲詐勒索罪判處李某某有期徒刑十年,并處罰金二萬元,責令其向各被害人退賠敲詐勒索的違法所得。
(來源:齊魯網·閃電新聞 記者 王文龍)
2019-11-03 青青島社區(qū)
2019-11-02 青島新聞網
2019-11-01 青島新聞網
2019-11-03 青小島微信號
2019-11-03 青島日報
2019-11-03 大眾網
2019-11-03 青島新聞網
2019-11-03 青島日報
2019-11-03 海報新聞
2019-11-03 掌上青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