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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市全面啟動2021年度工傷保險待遇標準調整工作

2021-10-28 11:00 來源:青島新聞網(wǎng)政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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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新聞網(wǎng)10月27日訊 近日,根據(jù)山東省人社廳、財政廳通知要求,青島市人社局、財政局印發(fā)《關于2021年調整一級至四級工傷職工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和工亡職工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標準的通知》,第十七次調整青島市一級至四級工傷職工相關待遇。全市各級社保經(jīng)辦機構認真組織調整系統(tǒng)、逐人核算,確?;菝裾哐杆俾涞亍>唧w如下:

一、調整范圍

本次待遇調整范圍為2020年12月31日前,青島市領取傷殘津貼的一級至四級工傷職工以及經(jīng)批準領取生活護理費的工傷職工和領取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的工亡職工(含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退休后領取基本養(yǎng)老金期間死亡人員)供養(yǎng)親屬。

二、調整標準

本次調整標準涉及傷殘津貼、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生活護理費三項。其中傷殘津貼,對符合條件的一級至四級工傷職工,每人每月分別增加183元、173元、163元、153元;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配偶每人每月增加62元,其他供養(yǎng)親屬每人每月增加47元,孤寡老人或孤兒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每人每月再增加15元;關于生活護理費,按照省文件要求,設區(qū)的市2019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高于2020年度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的,生活護理費以該市2019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shù)計發(fā)。因青島市2019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361元)高于2020年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6242.18元),故青島市2021年度一級至四級工傷職工生活護理費仍以2019年青島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shù)核發(fā)待遇,暫不作調整。 

目前,青島市待遇調整工作已全面啟動,各項調整補發(fā)待遇將于本月底前全面發(fā)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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