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星期六) 下午3時,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新聞中心在梅地亞中心多功能廳舉行記者會。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何曄暉、全國人大內(nèi)務司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陳斯喜、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信春鷹、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郎勝、全國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副主任姚勝就“人大工作”相關問題回答中外記者提問。
日本關西華文時報記者:我提的問題是在世界所有的國家、地區(qū),包括中國的香港、臺灣的議會議員他們都有對社會的監(jiān)督權,同時他們也有被監(jiān)督的義務,所有的國家和地區(qū)他們的議員都要向社會公布自己的財產(chǎn),接受社會的監(jiān)督,請問全國人大在這方面的立法將來有什么打算?謝謝。
信春鷹:我來回答這個問題。關于議員的權利和義務,各個國家有各個國家自己的法律制度,中國的人大代表也不能簡單地等同于國外的議員,因為我們很多的代表是基層代表,我們270萬各級人大代表的總數(shù)中絕大部分是基層代表,關于代表的權利義務在我國的代表法當中有明確的規(guī)定。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