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商人欠了22.5萬美元的鞋款,讓小本經營的鞋業(yè)公司沒法還銀行貸款,沒法支付工人工資。公司起訴英國人西蒙,法院做出限制出境令,直到西蒙被卡在上海的機場沒法回家,他才讓代理人找法院,主動要來應訴還錢。
緣起 英國商人欠錢不還
青島某鞋業(yè)有限公司是一家中小企業(yè),在2011年至2012年5月間,公司接到了英國客戶的訂單,向歐洲出口鞋子。有了大訂單,公司趕緊安排生產,及時交貨。英國人西蒙雖然承諾將支付22.5萬美元,但之后沒能支付這筆貨款及運費。
鞋業(yè)公司是賺取微薄利潤的出口企業(yè),公司負責人多次向西蒙催要,但欠款卻未能追回。公司要向加工企業(yè)支付加工費、向金融機構償還貸款、向工人支付工資,資金鏈條幾近斷裂,2012年下半年幾乎停產。 “我就是賣掉自己的房子,也要支付工人工資、償還銀行貸款,但是,絕不能讓有錢不還的外國貿易商在中國享有特權。 ”公司法定代表人田某說。 2012年10月底,鞋業(yè)公司向青島中院提起了訴訟。
難題 往返中英行蹤不定
西蒙不斷往返中、英之間,住所不定,無論是法院還是中方當事人都無法找到他本人向他送達訴訟文書。青島中院做出了對英國人西蒙限制出境的決定,通過邊控措施在全國口岸阻止他出境,這樣,不但可以防止逃避債務,還可以找到西蒙,推進訴訟。2012年11月,西蒙在上海浦東國際機場出境時被卡住了。他委托代理人與青島中院聯系,答應到庭應訴。
解決 還款之后才讓回國
青島中院抓住當事人急于離境的心理,適時開展了調解工作。調解工作并不順利,從13萬美元、17萬美元到20萬美元,在中外律師的共同參與下,歷時一個月,終于在2012年12月21日達成調解協議,由西蒙在2012年12月27日前支付青島某鞋業(yè)有限公司22.5萬美元,互相不再追究任何責任。中外當事人簽收民事調解書后,三日內通過銀行間收付系統完成了資金的轉賬,青島某鞋業(yè)有限公司兩個月內挽回了損失22.5萬美元,使企業(yè)得以恢復了正常經營,與他有關聯的多家企業(yè)也得以恢復元氣,職工們也得以保住了工作。案件結束,青島中院做出了對西蒙解除限制出境的決定,2012年12月31日,西蒙登上了開往英國的飛機。
昨天,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公布商事審判典型案例。去年,中院共審結合同、金融、借貸等商事案件5077件,結案標的額81.2億元。近十年來,青島中院每年受理的涉外案件平均在150起左右,調解率在45%左右。(趙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