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報訊 “如果我們兩個人走到一起,我首先有個要求,就是婚前辦理個人財產公證?!弊蛱欤鄭u市老齡辦主辦的中老年相親會在中山公園舉行,3000多名中老年人報名參加,今年報名者仍然是女多男少,女性和男性比例達到3:1。
高富帥老漢受追捧
在中山公園小西湖邊的亭子里,報名人員的信息卡一排排地懸掛著,不少老人非常認真地觀看,仔細比照,將心儀的相親對象記下來,然后由活動主辦方邀請對方到公園里的約會點見面。在約會地點,經常是多名女士約一名男士,而受到歡迎的男士無一例外都是退休金高有住房,并且不和兒女住在一起的“高富帥”。
老年人約會見面交流的內容中,孩子的工作單位、單位性質、收入、有無房產和車輛成了老人們面談的必答題。“我們這個年紀結婚,不像小青年那么浪漫,最好找個沒有后顧之憂的,好好享受人生后半段?!币晃恢心昱空f。
比例失衡三女追一男
據統(tǒng)計,3000多個報名的中老年人里,男女比例差距很大,基本上是三女追一男。女士主要集中在40到50歲這個年齡段,男士年齡段要高一些,30%在60到70歲之間,與往年相比,今年80歲以上的人明顯增多,有十幾位。
信息卡上,93歲的退休教師成為本次相親會最大年紀的報名者。據活動主辦方相關負責人介紹,這位老人是電話報名的,沒來現(xiàn)場,希望合適條件的人和他先電話聯(lián)系。據說這位老人身板硬朗,生活完全能自理,還每天堅持散步,老人想找個老伴兒一起散散步,說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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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保障老年人婚姻權利
我國《婚姻法》在保障老年人婚姻方面給予特別關注。其中第三十條規(guī)定,子女應當尊重父母的婚姻權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對父母的贍養(yǎng)義務,不因父母的婚姻關系變化而終止。
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護,子女應當尊重父母的婚姻權利,包括離婚和再婚的自主權利,尤其是不得因一己私利和世俗偏見阻撓干涉父母再婚。父母是否再婚,與誰結婚應由其自主決定。父母再婚后,子女不得干涉父母婚后的生活,比如子女不得干涉父母選擇居所或者依法處分個人財產。
我國的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四十七條規(guī)定:“暴力干涉老年人婚姻自由或者對老年人負有贍養(yǎng)義務、扶養(yǎng)義務而拒絕贍養(yǎng)、扶養(yǎng),情節(jié)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