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年前曾轟動一時的“湖南永州11歲幼女被逼賣淫案”,在終審判決之后,因代理律師的一則微博,再次引發(fā)網(wǎng)友關注。 8月3日,受害幼女母親唐娟的代理律師甘元春在個人微博爆料,稱湖南永州市公安局零陵分局當日以擾亂社會秩序為由,對唐娟作出勞教一年半的決定。記者致電永州市公安局零陵分局局長鄒富林詢問事件詳情,但鄒富林以“事情正在調查”作為回應,隨即掛掉了電話。
“湖南永州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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