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螞蟻搬家”走私案昨繼續(xù)開庭 一水客頭目受審
法律人士認為巨額罰款將對水客有極大震懾作用
核心提示
一個家庭主婦,拎一個紅白藍蛇皮袋,里面裝著幾條萬寶路香煙、幾件T恤衫,這便是深港口岸最早的“水客”?!八汀边@個行當(dāng)從特區(qū)成立以來,就一直在陰影里悄然生長,像依附在大樹身上的蔓藤,屢禁不止。
昨日,一個當(dāng)了6年水客的香港家庭主婦坐到了法庭被告席上,如果檢方指控的罪名成立,按照《刑法修正案(八)》,她將被處三年以下徒刑或拘役,面臨最低4000萬元,最高2億元的罰款。
檢方指控:
一水客6年偷稅4000多萬元
昨日,特大型“螞蟻搬家”走私案繼續(xù)在深圳中級法院開庭審理(本報昨日曾作詳細報道)。其中一名水客頭目高亞梅出庭受審。今年40歲的高亞梅是香港居民,原籍江蘇。
根據(jù)檢方指控,她從2004年開始就在香港組織水客經(jīng)羅湖口岸走私筆記本電腦入境。從2006年1月開始,高亞梅按每臺筆記本電腦200元至280元不等的標準向內(nèi)地貨主收取帶工費,然后再以每臺80元至100元的費用雇用水客從羅湖口岸走私過關(guān)。
經(jīng)海關(guān)核計,從2006年1月到2010年9月,高亞梅走私筆記本電腦3萬多臺,偷逃的應(yīng)繳稅款就高達人民幣4000多萬元。
庭審直擊
昨日,高亞梅在深圳中級法院出庭受審。庭上,她對當(dāng)水客帶貨的事實供認不諱,但對檢方指控數(shù)額和偷逃稅款都有異議。
稱帶貨為“幫補家計”
高亞梅在庭審時多次用一個家庭主婦來給自己定位。她稱,偶爾帶幾件貨過關(guān),目的僅僅是為了“幫補家計”。后來離婚后,才頻繁當(dāng)水客帶貨過關(guān)。
對于檢方指控她是水客頭目,高亞梅并不認可。她說:“我只是有時貨比較多,我一個人帶不完,就找?guī)讉€認識的水客幫忙,我沒有組織他們?!?/p>
按照檢方指控,扣除雇用水客的費用,水客頭目高亞梅每臺走私電腦可賺取100到180元的收入。但高亞梅稱自己很窮。
高亞梅說,如果帶貨被海關(guān)查出,要“自負盈虧”,被完了稅的貨物,照常交給內(nèi)地貨主。她稱約有三分之一的貨物完了稅,但法官問她有沒有完稅發(fā)票時,她說都銷毀了沒有保留。
水客“螞蟻搬家”將追刑責(z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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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點評:巨額罰款是對水客的心理震懾
根據(jù)《刑法修正案(八)》的規(guī)定:“一年內(nèi)曾因走私被給予二次行政處罰后又走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偷逃應(yīng)繳稅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比绻麢z方的指控成立,高亞梅可能要面臨最低4000萬元,最高2億元的罰金。
對此,深圳著名法律評論員張興彬認為,對經(jīng)濟犯罪分子處以巨額罰款,加大其犯罪成本,是對其他可能犯罪之人的心理震懾。有些巨額罰款看似不現(xiàn)實,但這是非常必要的教育與懲罰相結(jié)合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