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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恩施11月5日電(姚禎發(fā) 胡軍 韓法宣)湖北咸豐縣丁寨鄉(xiāng)小學老師魏某利用上課時間分別將該班11名女學生猥褻,還強奸了1名女學生。5日,記者從咸豐縣法院獲悉,魏某因犯強奸罪、猥褻兒童罪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8年。 魏某今年54歲,湖北咸豐縣人,原系咸豐縣丁寨鄉(xiāng)一小學教師。今年7月7日,部分家長向學校反映魏某猥褻班上女學生的情況,該鄉(xiāng)中心學校校長獲悉情況后立即打電話報警。 因涉嫌犯強奸罪、猥褻兒童罪,2011年7月9日,魏某被咸豐縣公安局刑事拘留。據(jù)魏某供述,2010年春季學期,自己利用上課時間,分別將班上11名女生喊到講臺上的講桌后面,以講作業(yè)或要求其考好為名,對其進行猥褻。2011年下學期臨近期末考試的一天,他還將一名女學生喊到教學樓二樓和三樓樓梯之間的屋里,對其實施奸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