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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走酒卻未付錢,葡萄酒商人王先生將范某告上法院,討要12.8萬元欠款 記者上午獲悉,該案在房山法院開庭時,被告范某爆料稱,自己并沒有買酒,真正買酒的是京城四少之一的王珂。 原告王先生稱,自己有八支74年柏圖斯葡萄酒,曾與范某口頭協(xié)商同意以每支1.6萬元的價格交易,共計12.8萬元。范某于2009年2月21日寫下收條,但錢款一直沒有付清。 被告范某辯稱,買酒 被告范某本欲提請王珂為證人出庭,但王珂拒絕出庭。 庭審中,范某提交了曾受雇于王珂和演員劉濤為其開車的照片資料,以及王珂與范某長達30分鐘左右的錄音資料。 目前,本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