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上海訊(記者 賀涵甫 陳慶輝 李媛)昨天,記者從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了解到,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也稱“上海房地局”)原副局長陶校興因受賄1045萬余元財物,涉及八項受賄指控,一審被判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追繳其所有違法所得。
昨天,陶校興一身黑色衣褲出現在庭審現場,神色平靜,但旁聽席前來聽審的人不多,記者在現場也沒有見到陶校興的辯護律師。
起訴書顯示,陶校興利用長期分管用地處等要害部門的機會,2000年4月至2008年10月,分別收受孫鎮(zhèn)躍、顧紀興、楊德興、徐雪青等人的人民幣328.5萬元、美金3萬元、港幣50萬元,以及在建商鋪一套、卡地亞手表一塊,總計人民幣1045萬余元。陶校興對以上罪行均供認不諱,“這些內容都是我從一開始就主動交代的,希望法庭從輕判罰,我一定好好改造,爭取早日回歸社會。”
據公開資料,1998年,47歲的陶校興調任上海市房屋管理局副局長,后又先后擔任上海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副局長、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副局長。他的“一支筆”在土地使用權出讓以及土地使用性質變更等領域具有決定性作用。
2010年11月,陶校興因涉嫌受賄被刑事拘留,同月被執(zhí)行逮捕。當時,有媒體爆出,陶校興在上海各黃金地段擁有房產29套,另有一套價值千萬元的豪華別墅。
據悉,近年來上海不少落馬貪官手中均握有大量高檔房產資源。2008年被批捕的上海浦東新區(qū)原副區(qū)長康慧軍,在案發(fā)時經查明有房產多達14套,個人資產接近4000萬,被戲稱為“炒樓區(qū)長”。而陶校興已經是近年來上海房地產系統(tǒng)內第三名落馬的高官,前兩個是上海房地局土地利用處處長朱文錦和原副局長殷國元,均以濫用職權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等罪名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和死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