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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州交警強奸坐臺小姐案 測謊認定有強奸嫌疑

來源:浙江在線-- 2011-06-09 11:20:04 字號:TT

陳萬里 畫

  備受關注的“交警強奸KTV坐臺小姐”案,已經(jīng)有了新進展。昨天,記者從(溫州)鹿城法院獲悉,交警鄭某因涉嫌強奸罪被鹿城檢察院起訴,法院已于昨日立案審查此案。本月22日,法院將開庭審理。

  今年2月11日凌晨4時4分,110指揮中心接到群眾陳某報案稱:其表妹孫某,遭他人強奸,當事人在鹿城區(qū)人民路溫富大廈99酒吧門口附近,強奸者已被其親屬抓住。

  當民警趕至現(xiàn)場時,發(fā)現(xiàn)報案人所稱的強奸者是一個身穿花格子睡衣、身帶酒氣但神志清醒的男子。后經(jīng)了解,該男子是交警一大隊二中隊民警鄭某。

  考上公務員當交警

  鄭某,28歲,籍貫平陽縣。從他的社會經(jīng)歷看,此前,不管學業(yè)還是事業(yè),他所走的路可以說是一帆風順。

  小學至高中,鄭某均就讀于平陽當?shù)氐膶W校。在他17歲的時候,他以高分考上華東政法大學(原華東政法學院)就讀本科刑事偵察專業(yè)。在大學里,因為各方面表現(xiàn)優(yōu)異,他順利成為一名黨員。

  2006年,在大學畢業(yè)一年后,他成功考上公務員進入溫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當交警。

  鄭某是家中獨子,在溫州上班后,父母為他在鹿城區(qū)黃龍街道黃龍康城住宅區(qū)買了一套房子。平時這房子就鄭某一個人居住。

  開高價請坐臺女外出

  孫某,19歲,安徽宿州人,高中文化。

  今年2月初,孫某從老家來到溫州,進入利瑪KTV當坐臺小姐。這不是孫某第一次來溫,當她還在老家讀書的時候,她曾利用暑假來過幾次溫州。那時候,她就在溫州的KTV里當坐臺小姐。

  2月10日晚上9時許,鄭某與朋友共5個男子來到鹿城區(qū)飛霞路利瑪KTV某包廂唱歌,他們叫了包括孫某在內的4名KTV坐臺小姐,鄭某點了孫某的臺。孫某說,她陪鄭某喝酒、唱歌、搖骰子不久,利瑪KTV的公關阿平把她叫出去說:她陪的客人很不錯,在交警隊當警察,如果客人讓她“出臺”就跟著去。

  “雖然鄭某開出2000元的價格讓我陪他出去吃宵夜,但我還是拒絕了?!睂O某說。當晚12時許,孫某拿到300元小費后,就離開包廂去另外的包廂坐臺。

  宵夜后去往住處

  孫某說,她去別的包廂坐臺后,鄭某就不停地打她手機,但她都沒接。大約過了20分鐘后,她以為鄭某已經(jīng)走了,有人打她的手機,她沒看就接了。

  電話還是鄭某打的,讓孫某陪他去吃宵夜?!澳菚r公關阿平從手機里傳出聲音說有事讓我去KTV門口一下,我到了門口后,阿平讓我跟鄭某去吃宵夜,并且說吃個宵夜又沒什么事。”孫某說,阿平說著把她推到鄭某身邊,就這樣她被鄭某拉著上了一輛出租車走了。

  當時,鄭某還約了兩個同事以及社會上的幾個朋友,一共七八個人來到鹿城區(qū)鹿城路海上天私家菜酒店吃宵夜。

  吃宵夜期間,鄭某和孫某都喝了很多啤酒,吃到次日凌晨兩點多的時候,他帶著孫某先行離開。孫某說,當時她酒醉得不行,以至于不知道自己被鄭某帶回他位于鹿城區(qū)黃龍街道的家。

  “護送”回家被孫某朋友逮住

  鄭某交代,孫某在他家大概呆了半個多小時。當他帶孫某回家并在床上抱住孫某時,他是想與孫某發(fā)生性關系的,但是孫某因醉酒嘔吐了,所以他就沒有與孫某發(fā)生性關系。

  看著孫某一直吐,鄭某就叫她回家?!八屛宜退丶?,我送她到市區(qū)隔岸路?!编嵞痴f,因為在車上,孫某一直打電話,說的還是家鄉(xiāng)話,他聽不懂。

  車子到市區(qū)隔岸路99酒吧門口后,鄭某讓孫某下車,孫某不肯,讓他開到隔岸路另一頭。于是鄭某拉孫某下車,孫某就蹲在地上哭,后來孫某的表姐、表姐夫及朋友趕至。孫某哭著說,自己被鄭某欺負了。

  “她的朋友就打我,后來不知道是誰報的警,接下來民警就到了。”鄭某說。

  孫某稱,因為她喝醉了,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她被鄭某帶回其家中。隨后鄭某不顧她的反抗,強行與她發(fā)生性關系,而那天,她還處于經(jīng)期。

  7次詢問拒不承認

  今年2月15日,鄭某因涉嫌強奸罪被鹿城公安分局刑事拘留。當晚,當偵查員向他宣布刑拘時,他以強奸證據(jù)不足為由,拒絕在刑拘通知書上簽字。3月2日,鹿城檢察院對他依法批準逮捕。

  從被抓獲至今,公安機關共對鄭某做過7次詢問筆錄,每次他都拒不承認自己的強奸行為。

  鄭某說,在利瑪KTV包廂內,他提出給孫某2000元讓她陪他去吃宵夜,孫某同意了,后來也是自愿出去的。因為事后孫某沒有提起,所以他就沒有給她事先說好的2000元。鄭某堅稱自己沒有強奸過孫某。但他承認自己曾與孫某發(fā)生兩性關系,時間是吃宵夜的時候,地點就在酒店的廁所內。

  而孫某的說法是,她并沒有與鄭某在海上天酒店的廁所發(fā)生關系,她也根本沒有賺那2000元的想法,鄭某的的確確在他家中強奸了她。

  測謊認定其有強奸嫌疑

  為確認鄭某是否存在強奸孫某可能,公安機關采用先進測謊儀器以及多種測試法對鄭某進行了測謊。

  在相關問題測試中,鄭某就“你說自己沒有強奸孫某實話嗎?”、“你有動手打過孫某嗎?”、“吃好宵夜后孫某有叫你送她回家嗎?”、“你有在自己家里與孫某發(fā)生性關系嗎?”等8個問題進行測試。

  測試結果認定,鄭某不能通過測試,他存在違背孫某意愿與其發(fā)生性關系的行為。

  起訴書上,認定鄭某涉嫌強奸罪的證據(jù)還有法醫(yī)物證分型意見書、他的手機通話記錄、當晚消費清單、多名證人證言、理化檢驗報告、法醫(yī)學人體損傷鑒定書等。鹿城檢察院查明,鄭某違背孫某意志,趁孫某醉酒之際,將其帶至鹿城區(qū)黃龍街道黃龍康城家中,強行與孫某發(fā)生性關系。

  【坐臺女】

  他母親讓我當兒媳婦

  據(jù)孫某透露,案發(fā)后第二天,鄭某的母親帶了幾個男子約她和她的表姐、表姐夫在鹿城區(qū)水心一家茶吧見面。

  “我開始不愿意見他們,但是鄭某的母親在電話中邊哭邊對我表姐說只是見面道個歉,我才答應去見面?!睂O某說,“見面后他母親說事情發(fā)生了,是他兒子的錯,讓我當她兒媳婦?!?/p>

  孫某說,她當時就搖頭說這事不可能。后來鄭某的母親還說要給她錢作為補償,并且要求私了鄭某強奸她的事,但她沒有答應。

  在依法追究鄭某強奸罪的刑事責任之外,今年4月,孫某已向法院提出申請,要求鄭某賠償各項經(jīng)濟損失10萬元。

  【鄭某父母】

  請求查清強奸一案

  案件發(fā)生后,鄭某的父母向公安機關遞交一份《請求查清鄭某涉嫌強奸一案》的緊急報告。報告中指出,本案的報案人陳某是孫某的表姐夫。陳某曾于去年11月因酒后駕駛被當時查酒駕的鄭某查獲,并因此被處罰。鄭某父母認為,由于此事陳某懷恨在心,事后他為報復,千方百計設計圈套陷害鄭某。他們認為,2月10日晚上及次日凌晨所發(fā)生的事情,都是陳某事先安排,讓孫某去引誘鄭某。

  孫某說,她之前與鄭某并不認識,而她也不知道在此之前她的表姐夫陳某與鄭某有過什么矛盾糾紛。

  【公安民警】

  這只是他的個人行為

  該案發(fā)生后,相關帖子被網(wǎng)友瘋狂轉載,引起了網(wǎng)民的高度關注。

  有網(wǎng)友說,交警涉嫌強奸KTV坐臺小姐的消息太雷人了,說是駭人聽聞也一點不過分。

  對此,溫州市公安局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民警說,鄭某涉嫌強奸坐臺小姐只是他的個人行為,不能因為他的交警身份,從而對所有警察另眼相看。

  而自“交警強奸門”事件之后,溫州市公安局制定出臺了公安民警參加娛樂場所活動事先要報告等制度,要求公安民警非因工作需要進入KTV等營業(yè)場所進行娛樂活動,事前須向單位負責人報告。如果沒有報告,一經(jīng)查獲將按相關規(guī)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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