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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如何直接與經營者協(xié)商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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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新聞網 2011-03-01 14:39:47 中國消費者協(xié)會網站      新聞報料

????消費者在購買商品后發(fā)現(xiàn)有質量問題或在接受服務時有不滿之處,如不是很嚴重,可以直接找經營者解決。這樣可以使問題的解決簡便易行。

????如果在一些國有大商場或者有服務保證、信譽良好的商店,如非經營者故意,均可按照店內的服務公約、章程,找營業(yè)員說明情況,提出要求,盡量做到心平氣和,以免把事態(tài)弄僵。如營業(yè)員不認帳甚至惡言相向,則可找到商場(店)的負責人講清情況,提供證據,提出要求。在一般情況下,只要消費者證據確鑿,說理透徹,要求合理,大多數(shù)商場(店)為了維護自己的信譽、聲譽、會給予恰當處理的。尤其是一些著名的大商場,在商業(yè)競爭中,不會不考慮商場的社會聲譽。

????但消費者在直接找經營者協(xié)商和解時,要把握以下三個方面的問題:

????一、當消費者的人身權利和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或經營者對消費者的侵害行為手段惡劣,便不能大事化小,接受經營者的降級處理,尤其是構成刑事責任的,更不能姑息待之,直接協(xié)商和解了事。

????二、當遇到商品質量問題時,如商店推卸責任,認為是生產廠家的過失,要求消費者直接找廠家交涉時,消費者不要讓商店和廠家當作“皮球”踢來踢去。要有清醒的法律意識。《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35條規(guī)定:“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時,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要求賠償。銷售者賠償后,屬于生產者的責任或者屬于向消費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銷售者的責任的,銷售者有權向生產者或者其他銷售者追償。

????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要求賠償,也可以向生產者要求賠償。屬于生產者責任的,銷售者賠償后,有權向生產者追償。屬于銷售者責任的,生產者賠償后,有權向銷售者追償。

????消費者在接受服務時,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服務者要求賠償。顯而易見,消費者索賠的主要對象是銷售者即經營者。而且我國法律將向銷售者還是生產者要求賠償?shù)倪x擇權,明確地付予了消費者。

????三、當消費者因質量和服務問題與商店交涉、協(xié)商,切不可為店堂內的規(guī)則所約束,尤其是一些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guī)定?!断M者權益保護法》第24條規(guī)定:“經營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guī)定,或者減輕、免除其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

????格式合同、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內容的,其內容無效?!边@就使經營者在與消費者協(xié)商解決爭議時,自行制訂的一些不合理、不平等的服務規(guī)定趨于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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