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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歲男童遭性侵死亡 男男強奸論罪引關注(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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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新聞網(wǎng) 2011-01-26 14:39:16 大眾網(wǎng)-齊魯晚報 現(xiàn)有新聞評論    新聞報料

奶奶看著孫子輝輝的照片,非常傷心。

    七八個孩子的指證

    “不可能起訴他強奸,更不可能判他強奸罪。”談及此案時,潼關縣人民檢察院公訴科和潼關縣人民法院刑事庭的工作人員均如此表態(tài)。

    “那我到底能不能告他故意殺人?”關二林心里沒底,兒子到底怎么死的到現(xiàn)在他還說不清楚。

    “這個變態(tài),他把俺娃糟蹋了一天,肯定是最后把娃推下崖摔死的?!逼拮庸芮稃愓J為徐潼洛避重就輕,她寧愿認定輝輝是被他直接殺死的,這樣就可以告他殺人了。

    金陡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周軍也無意糾纏強奸的事實?!皩嶋H上他都可以翻供,而這個尸檢報告根本無法作為強奸的佐證,徐潼洛也有可能是用手進行的猥褻?!?/p>

    猥褻男童,周軍覺得這肯定是無可爭議的,但猥褻兒童頂多被判5年。可是即便弄清楚這是強奸,他認為,那也不會改變什么,刑法上并沒有將男男強奸認定為強奸罪。他已經(jīng)不再考慮算不算強奸,他覺得自己的任務就是:“在現(xiàn)有的基礎上,讓這個人得到最大的懲處”。

    “起訴他故意殺人罪吧,我還是有把握的,”周軍說,“考慮當時的犯罪環(huán)境,間接故意殺人應該是可以成立的?!?/p>

    “犯故意殺人罪能判他死刑嗎?”關二林時刻盼望著徐潼洛早日接受極刑。

    不過隨后出現(xiàn)的情況讓周軍等人頗感意外。有人陸續(xù)去指證了徐潼洛。

    “他可能糟蹋了七八個男娃,還有一個女娃,只是她家不愿意再說?!标P二林的母親說。

    一個叫歡歡的9歲男孩和輝輝的經(jīng)歷有些相似,2010年11月6日,走在半道上的歡歡被徐潼洛跟上了,以找他幫忙翻窗戶取鑰匙為借口,徐潼洛把他拐到了城外一片空曠的田野,在給他吃完一塊餅干后,看著四下無人,就把歡歡拖到了溝底一處廢棄的窯洞。

    歡歡講述了后來的情景,徐潼洛從隨身的手提袋里取出一根繩子,反綁住他的胳膊,并用礦泉水強行給他灌下三片“迷魂藥”,隨后自己便昏沉睡去。等到醒來,外面已是漆黑一片,他發(fā)現(xiàn)徐潼洛已經(jīng)離開了,而自己只穿著一件秋衣,下身赤裸,襪子都不見了,于是驚恐地往外跑,摸索了半個多小時,天有些亮了,遇到路人才幸運獲救。

    幾位受害者的描述與歡歡說的基本一致。實際上歡歡的事報警了,但沒有立案,而其他受害者則全部選擇了沉默。

    “我們不想讓孩子再受到傷害?!睔g歡的家人什么也不想說,更沒想過要上訴。出事之后,在浙江打工的歡歡父母聞訊回來探望,等兒子身體養(yǎng)好了,就出去賺錢了。

    “他們沒有這個意識,只要娃找到了就算了。”周軍感到有些惋惜,如果這些家長不配合公安的調查,不提出上訴,到最后就連一個說法也沒有,更不可能有賠償。

    “這些孩子遭遇的強奸犯罪,在最后的判決書里甚至可能連猥褻兒童罪都不會體現(xiàn)。”

    而對于要不要立法確定男男強奸罪,周軍認為那是立法者的事情,但他感到很遺憾:“強奸對男童肉體和心靈的傷害往往比成年婦女要嚴重得多。”

    同性強奸的法律空白

    輝輝是個特例,因為所有受到侵害的孩子中就他意外死了。

    不過現(xiàn)在倒是可以以殺人罪起訴徐潼洛了,“把他給殺了,不讓他再害人?!标P二林已經(jīng)和律師周軍談了好幾次。

    而遭遇同性性侵害,輝輝并非孤例。周軍也提到了近日北京市朝陽區(qū)法院的一起強奸案判決。42歲的男保安,“強奸”了一名18歲的男同事。法院最后只能以“故意傷害罪”判處被告有期徒刑1年。

    據(jù)采訪該案件的媒體人透露,因為強奸罪并不適用于男男強奸的情況,此事又涉及隱私,朝陽區(qū)法院并沒有公開審理此案,也沒有律師參與。庭審期間,經(jīng)法院主持調解,被告賠償原告經(jīng)濟損失兩萬元,最后被酌情輕判,當然也并未根據(jù)強奸罪來量刑。

    而在此前,已經(jīng)屢屢發(fā)生過男性遭遇性暴力事件。2007年12月15日,一名16歲少年在河南鄭州被自稱“北京某藝校招生老師”的男子誘騙后強暴,哭訴無門。2009年12月19日,在山西太原,18歲打工少年被男子灌醉后“強奸”,因無法求助法律,他招呼朋友將強奸自己的人暴打一頓后實施了搶劫,最后自己反而進了監(jiān)獄。

    長期致力于性學研究的學者李銀河已經(jīng)關注到這方面的問題,她贊成對刑法中的強奸罪規(guī)定進行修改。她說:“我國1979年制定的《刑法》中有流氓罪,其中包含了"同性性侵害"行為,但在1997年制定的《刑法》中取消了流氓罪,同性性侵害難以再按犯罪論處,也無法按強奸罪懲處,只能以其他罪名輕判。刑法規(guī)定的強奸罪是指違背婦女意志,強行與婦女發(fā)生性關系的行為。而實際上男性也應該是強奸罪的受害者,不能認為只有女的才可以成為受害者,同性之間的性侵害,女性對男性實施的性侵害,和男性對女性實施的性侵害都應該算是構成強奸罪,不能有區(qū)別?!?/p>

    李銀河認為,無論男女,只要是違反了當事人的意志都應該算作刑法上的強奸罪。之所以我國刑法上存在對男性遭遇性侵害的法律空白,她認為這與同性戀在中國的弱勢地位或者得不到法律認可有很大關系。

    李銀河告訴記者,中國有三千萬同性戀者,隨著社會對同性戀越來越寬容,這個群體會凸現(xiàn)出來,他們之間的性暴力也必須得到制止,而擴大強奸罪的內(nèi)涵就很有必要了。她還呼吁同性婚姻合法化,如果法律承認了同性婚姻,那關于同性性暴力的法律條文肯定也會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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