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渴望愛,17歲的小彥(化名)戀上42歲的吸毒男友,并與男友合伙盜竊。近日,萬盛區(qū)法院以小彥的行為構成盜竊罪,但考慮到其系未成年人且為初犯,從輕判處她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1000元。 ????1992年,在拉薩打工的小彥父母相識相戀,當年底,母親楊某懷孕,與小彥父親一起回到楊某位于萬盛的家,生下小彥。幾個月后,父母遠赴拉薩打工,留下小彥與外公、外婆相依為命。不久,父母因性 ????與小彥父親分手后,小彥母親繼續(xù)在拉薩打工,直到小彥小學畢業(yè)才回到萬盛,并重組家庭。被父母遺忘的小彥無心學習,從小學開始,說謊、逃學成了家常便飯。母親也有過補償小彥的念頭,幾次努力未果后,母女間的隔閡愈發(fā)深了。 ????初中還沒畢業(yè),無心學業(yè)的小彥輟學回到外公外婆家。16歲時,小彥到萬盛城區(qū)打工。四十多歲的譚某常在小彥工作的旅館出入,了解到小彥的身世后,譚某常送小禮物給小彥,讓缺乏家庭關愛的小彥感受到了一絲溫暖,因此不顧家人的反對,她與譚某談起了朋友。 ????譚某無正當職業(yè),吸毒。在譚某的提議下,小彥隨他走上了盜竊路。一天,二人在超市盜竊被保安發(fā)現(xiàn),譚某逃離,小彥被公安人員帶走。很快,譚某被抓獲,因小彥系未成年人,依法分案起訴。法庭調查階段,當社會調查員宣讀對小彥的家庭及成長情況的調查報告時,小彥失聲痛哭。當法官詢問法定代理人席上的小彥媽媽有什么話想對女兒說時,母親只是一味指責小彥,并沒意識到長期的疏離,對女兒心靈造成的傷害。(記者 唐中明 通訊員 楊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