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李洪斌接受審訊。特派記者鄢玉紅 攝
中廣網(wǎng)呼和浩特9月28日消息(記者劉源源 呼和浩特臺記者劉曦)今天上午, 震驚全國的呼和浩特“10.17”暴動越獄、搶劫、綁架、盜竊案案犯喬海強(qiáng)、董佳繼、李洪斌3人,在呼和浩特被執(zhí)行死刑。
內(nèi)蒙古自治區(qū)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今年7月,一審以被告人喬海強(qiáng)、董佳繼、李洪斌犯暴動越獄罪,依法判處三名罪犯死刑,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二審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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