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島都市報9月18日訊(記者 王悅) 乘坐公交車時讓座本是一件好事,但男子王某和李某因為在公交車上讓座的問題發(fā)生爭執(zhí),還引發(fā)了一場群毆事件。當時王某下車后為出氣竟然找來10余人準備教訓一下李某,而李某擔心吃虧也找來幫手,從而引發(fā)一場群毆,李某手持菜刀將對方3人砍傷后逃竄,后來李某被警方抓獲歸案。近日,李滄法院一審判決,李某被判處管制6個月。 ????3月21日下午4時許,128路公交車上,王某和李某在乘車過程中,因為讓座的問題發(fā)生口角,當著一車人的面雙方對罵起來 。乘客見狀趕緊上前勸阻,兩人終于將火壓了下來。不過,在車上王某越想越生氣,打算找人給對方點顏色看看,李某在車上也很不自在。車行駛到李滄區(qū)水上公園附近車站時,兩人竟然都下了車。王某見李某走進一處民房,便打電話聯(lián)系了邊某、郝某和宮某等10余人趕過來準備教訓一下對方。 ????今年20歲的李某回到自己暫住處時越想越來氣,他隔著窗戶突然看到王某帶著10多人在馬路對面,正等著自己出去。李某見狀趕緊“召集人馬”,同時擔心自己吃虧,就在屋子里找了把菜刀別在了腰上。沒過多久人都到齊后,李某便帶著幾名哥們穿過馬路,來到王某跟前,雙方打在了一起。 ????李某拿出菜刀砍傷了邊某頭部,王某和郝某上前奪菜刀時,兩人的手臂和臉部也被劃傷。110民警很快趕到現(xiàn)場,李某趁機逃走了。6月13日,民警將李某抓獲歸案。 ????近日,李滄法院對本案進行審理,李某賠償了受害者各項經(jīng)濟損失8000元。法院認為,李某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1人輕傷,2人輕微傷,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鑒于3名被害人在此次糾紛中存在一定過錯,并且李某案發(fā)后積極賠償被害人的經(jīng)濟損失并自愿認罪,取得被害人的諒解,對李某可從輕處罰。法院一審判決對李某管制6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