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 ????午休期間上廁所摔倒死亡也算“因公犧牲”?近日,瀘州市江陽區(qū)黃艤鎮(zhèn)黨政辦工作人員朱繼宏,午休期間在廁所摔倒,搶救無效死亡,被認定為“因公犧牲”后,引起網友爭議。事件曝光兩天以來,爭議聲不斷,17日,爭議的焦點更是從是否算“因公犧牲”逐步升級到“公務員該不該有特權”之上。 ????官方通報 ????午休摔死認定“因公犧牲” ????據江陽區(qū)委宣傳部向媒體通報的情況,7月24 ????黃艤鎮(zhèn)黨委副書記劉海介紹,朱繼宏自2009年3月考取公務員后,一直在黃艤鎮(zhèn)黨政辦工作,“他一個人承擔了3個人的工作量”。 ????7月27日,朱繼宏被認定為因公犧牲,中共江陽區(qū)委追授朱繼宏“優(yōu)秀共產黨員”稱號。7月28日,江陽區(qū)委為朱繼宏舉行隆重的追悼大會,數百名干部群眾前往瀘州市殯儀館,為他送行。 ????但就在瀘州本地論壇網友對朱繼宏表示哀悼的時候,鎮(zhèn)政府工作人員在“發(fā)帖”中透露,“7月24日午飯后,小朱和往常一樣,在辦公室時上網,一邊做工作上的事情,一邊和女友聊天,中午1點多同女友話別,先到廁所方便一下準備午休,結果摔倒在廁所內。” ????這一帖子加劇了網上對朱繼宏是否該被認定為“因公犧牲”的爭議。 ????爭議升級 ????從“因公犧牲”演變成“公務員特權論” ????“上廁所摔倒也算因公犧牲?”事件一曝光后,網友的第一反應就是質疑因公犧牲的標準。網友“蘭德里尼”表示,因公犧牲應該是一種榮譽,但榮譽絕不能廉價。對于“蘭德里尼”的發(fā)言,網友“大霖”也隨即跟帖道:“提及犧牲首先想到的是革命烈士,為了信仰、為了民族、為了大多數人的幸福,拋頭顱,灑熱血。絕不應該隨意亂用,這既是對死者的不尊重,也是對先烈英靈們的不尊重”,“何況他究竟是上班,還是上網聊天?!” ????“難道公務員自身不應該反思嗎?”昨天,針對這一事件的爭論焦點更是從“因公犧牲”上升到“公務員特權”上。 ????當地回應 ????認定因公犧牲符合相關規(guī)定 ????針對網絡議論,黃艤鎮(zhèn)政府負責人表示,朱繼宏系在周六加班午休期間,不慎摔倒后引發(fā)顱內出血死亡,認定為因公犧牲符合相關規(guī)定。 ????而法律界人士也表示,民政部《關于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人民警察傷亡撫恤有關問題的通知》第三條規(guī)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人民警察因公犧牲和病故的確認,參照《軍人撫恤優(yōu)待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辦理。”根據《軍人撫恤優(yōu)待條例》規(guī)定,患職業(yè)病死亡,在執(zhí)行任務中或者在工作崗位上因病猝然死亡,或者因醫(yī)療事故死亡的都屬于因公犧牲。除開這兩種情形以外因其他疾病死亡的,均屬于病故。 ????“這個認定確實存在爭議?!睆V東勝倫律師事務所副主任劉繼承律師說,按《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在工作時間,工作地點,從事與工作相關事情中所受到的傷害才能稱為“工傷”。先且不論上廁所算不算是與工作相關的事情,單從事發(fā)的時間是“午休”這點考慮,朱繼宏的死是否是“因公”就值得再三商榷。 ????至于“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參照《軍人撫恤優(yōu)待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辦理是否合適,不少法律界人士認為相關規(guī)定的落腳點是“參照”,并不等于完全等同。劉繼承認為要“具體事情具體討論”,特別是在對社會起到榜樣作用的“榮譽”方面的認定要慎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