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飯店吵架“火氣旺”拿出獵槍打“寶馬屁股” ????早報訊 周某在飯店里吃飯,與別人發(fā)生爭吵。越想越氣的周某到自己的車上拿出一把獵槍,朝著對方的寶馬后備箱就是一槍,幸虧沒傷到人。后來,周某投案自首。近日,嶗山法院一審判決,周某因非法持有槍支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 ????2009年3月的一天晚上,周某在一家飯店吃飯,其間與呂某發(fā)生爭執(zhí)。火氣越來越大的周某,走到飯店外面,從自己的豐田吉普車上 ????嶗山法院審理認為,周某違反槍支管理規(guī)定,非法持有以火藥為動力發(fā)射金屬彈丸的槍支1支,構成非法持有槍支罪,不過鑒于被告人周某犯罪后能主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屬于自首,依法可從輕處罰。因此,嶗山法院一審判處周某有期徒刑一年。 (許芳 于豐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