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廣州日報》報道:廣州“大部制”改革方案出臺,將在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隊設立城市管理特勤大隊,配合、協(xié)助城市管理執(zhí)法?!俺枪芄病钡某霈F,不僅能有效減少暴力抗法,城管執(zhí)法人員在暴力抗法中被動挨打的尷尬局面也可以得到根本解決。 ????城管公安,你是姓“管”呢,還是姓 “販”?或者姓“管販”? ????姓“管”,那就是城管的跟班,攤販的對頭,城管有了“雙重保險”,而小商小 ????君不見城管有多少行頭?防割手套,頭盔,面罩,警棍,而城管公安又有多少行頭?辣椒水,手銬,手槍,警網,兩套班子一齊出動,這不等于給城管又多了一道保險? ????而小商小販從來都是肉身,沒有保險,沒有對抗的手段,他們只是一幫為掙口飯吃而擺攤的百姓,何必動用兩套保險的城管加公安的怪物來對付? ????姓“販”,那就是保護小商小販的利益,盡量保護他們不受城管的侵害,盡量保護他們的合法權益,盡量讓他們有生存的空間,這倒是一個好主意。然而,“城管公安”開宗明義,公安人員可以隨隊城管上街執(zhí)法,不僅能有效減少暴力抗法,城管執(zhí)法人員在暴力抗法中被動挨打的尷尬局面也可以得到根本解決?!半S隊”,“打倒暴力抗法”,“保障城管不被動挨打”,這不是一面倒向城管了嗎? ????姓“管販”,也就是姓“管”又姓“販”,是站在城管與小商小販之間的緩沖地帶,這也是一種合理存在,不偏不倚,倒也不錯,但此種狀態(tài)下的城管公安,根本用不著叫做“城管公安”,而仍然是“公安”為好。 ????今天出現了“城管公安”,何時再出現“小販公安”?假如再出現一種叫作“小販公安”的警種,則似乎更是一種諷刺。(李振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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