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大部制”改革方案出臺,將在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隊設立城市管理特勤大隊,配合、協(xié)助城市管理執(zhí)法?!俺枪芄病钡某霈F(xiàn),不僅能有效減少暴力抗法,城管執(zhí)法人員在暴力抗法中被動挨打的尷尬局面也可以得到根本解決。(《廣州日報》9月26日) ????從城管到“城管公安”,城管終于如愿以償?shù)耐瓿闪藦某鞘泄芾碚呦虺鞘袌?zhí)法者身份的過渡,正如廣州城管委員會所言“城管執(zhí)法人員在暴力抗法中被動挨打的尷尬局面也 ????然而令人不能理解的是:給城管成為強勢的執(zhí)法者,難道主要是為了解決城管執(zhí)法人員暴力抗法中的尷尬局面而設?進一步說難道主要為城管暴力執(zhí)法提供法律依據(jù)?果然如此的話,城管當然成了打不倒的“小強”,但自此以后包括個體戶在內(nèi)的許多市民的權利訴求就很容易被城管的話語霸權所壓制;暴力抗法當然可以輕易的被擺平,但合法抗暴的呼聲也可以輕易的“被湮沒”。 ????筆者質(zhì)疑,這樣的改革到底是為了實現(xiàn)誰的利益?城管執(zhí)法人員可以改善暴力抗法中的被動挨打的尷尬局面,那么市民為何不能改善暴力執(zhí)法中被挨打的尷尬局面呢?“城管公安”為何獨是“大部制”改革的寵兒?從精兵簡政的立場上說,廣州市的大部制改革值得額首稱贊的;然而從利益實現(xiàn)的情況來看,大部制中的“城管公安”卻沒有將市民利益維護放在第一位,這必然讓城管制度改革失去長遠意義,短暫的效率得到的仍然是市民和城管矛盾的長存。 ????無論怎樣“大部制改革”,立足點應放在實現(xiàn)多數(shù)人的利益上;“城管公安”,不是為城管權力放逐增加籌碼和法律強制力,而是要合理利用法律賦予的強制執(zhí)行力來解決城市管理中的問題,切實保護市民的利益問題。透過城管向城管公安中的權力強化過程,筆者以為,“大部制”改革中權力之再分配如何做到為全民的利益所系,已成為“大部制”改革成功與否亟待解決的重要課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