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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員急補應急課 專家稱政府要學會向媒體“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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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新聞網 2009-09-24 09:10:21 人民網 現有新聞評論    新聞報料

    政府應急自非典“猛醒”

    大地:什么是政府應急管理?

    汪玉凱:政府應急管理總體來講,是政府對突發(fā)公共事件所采取的一系列管理、應對過程。突發(fā)性公共事件有人稱為危機事件,也有叫緊急事件,它包括自然災害、災難事故、公共衛(wèi)生事件,也包括各種社會群體性事件。這些事件主要特點是發(fā)生得很突然、來得很快、有很大破壞性,而且危害比較廣,會很快蔓延,甚至引起社會恐慌。

    

政府應急管理首先包括正常情況下如何預防,制定各種各樣的預案;一旦突發(fā)性公共事件出現以后,如何采取應對措施把損失降到最低限度;再就是應對完以后要快速地恢復社會秩序,恢復老百姓正常生活,還要進行善后的調查,調查產生原因等等。預防、處置、恢復、調查、研究,這些環(huán)節(jié)都屬于政府應急管理的范疇。

    大地:中國什么時候開始應急管理體系建設,目前處于什么樣狀態(tài)?

    汪玉凱:其實,我國政府過去不是沒有應急意識,以及應對防范手段,我們一直有。但我國真正政府應急管理體系建設,是在2003年非典之后,時間上并不長。

    一個突出例子,非典來了以后,我們手忙腳亂,全國從上到下沒有應對突發(fā)性公共衛(wèi)生事件一整套的流程和預案。當時,各地信息上報都不準確,有隱瞞報的,有不報的,還有拖延報的,處置過程中大家沒有經過嚴格訓練,缺乏這方面的知識,不知道怎么來應對。非典應該說給我們國家上了一課。

    2003年以后,從中央到地方開始高度關注公共衛(wèi)生體系的建設,后來發(fā)展到更廣泛的應急管理,包括自然災害、事故災難、群體性事件等突發(fā)公共事件。圍繞應對突發(fā)事件,出臺了《突發(fā)事件應對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規(guī),并自上而下構建了政府應急管理的組織體系。國務院成立應急辦,各級政府都設立了應急機構,工作流程、工作內容、信息上報、如何處置等都有了一套規(guī)范程序。據我所知,從2003年到現在全國縣以上政府一共建起14萬項應急管理預案。

    大地:這個數字很龐大。

    汪玉凱:對,數量非常大,因為我們國家很大。你可以想想,非典以來很多突發(fā)性公共事件的應急水平有很大提高,這和過去六年我們政府應急管理體系建設有很大關系。

    我可以舉兩個例子,一是去年汶川大地震,雖然是千年不遇的大地震,但我們的救援應對受到世界的高度評價。特別是在重建過程中,讓一個省來援建一個縣,汶川讓廣東來幫,北川讓山東來幫,北京幫的是什邡,這種模式在全世界是沒有的,是一個成功的案例。再一個今年甲型H1N1流感在全世界蔓延,我們從中央到地方各級政府防范措施有利,到現在沒有形成大面積蔓延的趨勢,受到世衛(wèi)組織高度贊揚。這都是我們比較成功的案例。

    群體性事件成應急“難點”

    大地:但官員在應對群體性事件上,似乎經驗不足。

    汪玉凱:對。我們現在應對水災、風災、火災,甚至地震等自然災害,應該說掌握得越來越好,但現在真正難的是應對人為的突發(fā)性事件。像湖北石首、貴州甕安、云南孟連等群體性事件,一些地方政府處置不當,方法簡單,甚至政府管理本身就引起事件發(fā)生。一些官員在處置突發(fā)群體性事件過程中有明顯失誤的地方,造成了失敗案例。

    最近,又發(fā)生了吉林通化鋼鐵公司職工把新任總經理打死的惡性事件,這起群體性事件有更復雜的起因。政府首先要分析起因,防止群體性事件爆發(fā),不要說等它發(fā)生我們才應對,防患于未然非常重要。

    大地:剛才您提到的群體性事件很集中,頻現原因是什么?

    汪玉凱:原因是最值得我們關注的。首先,我們正處在一個社會轉型和體制轉軌期,傳統(tǒng)社會向現代社會轉變,計劃體制向市場體制轉變,這個時期容易積累很多社會矛盾、社會沖突,從大的結構背景來講,我們處在一個多事之秋。

    第二,我們利益分配關系明顯失衡,貧富懸殊過大(包括城鄉(xiāng)差距、地區(qū)差距),是目前引發(fā)群體性事件很直接的原因。剛才提到的通鋼事件就是這樣,民營企業(yè)在收購國有鋼鐵公司的時候,沒有過多地關注鋼鐵職工群眾的利益,沒有更多地征求他們的意見,引發(fā)了職工非常大的怒火,事件就爆發(fā)了。

    第三,政府管理過程中自身出現腐敗,出現政府與民爭利,出現了官民沖突,這也是一些群體性事件導火線。

    大地:我們社會的訴求表達機制也不是很健全。

    汪玉凱:對。比如說勞資矛盾比較尖銳,老百姓、工人、農民沒有正常的組織來訴求他們的利益,當怒火積到一定程度以后,就會釋放出來。所以有人說,我們的一些群體性事件,在實踐中的發(fā)展演變,呈現出某種爭利——泄憤——騷亂的現象。也就是說,當民眾的一些利益訴求得不到解決,甚至被一些官員誤判或者處置不當的話,事態(tài)就會向更嚴重的地步發(fā)展。這是值得我們高度關注的。一些發(fā)達國家有暢通的訴求表達渠道,國人有國會替他說話,農民有農會組織,而我們的社會求助組織還不發(fā)達,集體訴求表達機制還不暢通,利益沖突發(fā)生以后,就容易出現群體性事件。

    我認為政府既要有培育發(fā)展社會組織的使命,更要有政府自身如何來收斂權力,如何保證公共政策公平和正義的理念,這是非常關鍵的。

    培訓省部級,更要縣處級

    大地:去年以來,國家行政學院先后舉辦了首期廳局級公務員應急管理專題研討班、省部級干部“突發(fā)事件應急管理”專題研討班,中歐預警及應急管理研討會。此背景下,又要建立國家級應急管理培訓基地。如此頻繁的針對性培訓,此前并不多見。

    汪玉凱:這是很重要的信號。應急管理最終要通過政府機構和政府官員來實現,他們素質的高低,理念是不是新穎,有沒有技能,對整個國家的應急管理水平,減少突發(fā)公共事件損失關系重大。從2003年以后,我們逐步開始意識到培訓的重要性。培訓不僅僅是培養(yǎng)官員的理念、技能,還要從體制機制上分析自身管理的問題,要找出原因。

    國務院把國家應急管理培訓基地放在國家行政學院,為什么呢?一是因為國家行政學院是國務院培養(yǎng)高中級國家工作人員的最高學府,主要培養(yǎng)省部級高官,以及司局長、市長、廳長,國家大企業(yè)領導人,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qū)的高級官員。而應急管理培訓主要是國務院進行培訓,沒有必要再花很多錢專門建一所學校。將來會在我們學院中再掛一個牌子,即國家應急管理培訓基地。

    其實,這幾年沒有掛牌之前,我們也承擔國務院一系列有關應急管理培訓任務,像你剛才提到的培訓,現在我們和德國也有應急管理培訓方面國際合作交流。但我想掛牌以后,應急管理方面的培訓能夠更規(guī)范,更具規(guī)模,走向正規(guī)化。

    大地:您剛才提到,培訓主要針對省部級官員和廳局級干部,而當下矛盾比較集中在縣一級,對縣一級干部的培訓是不是也要提上日程?

    汪玉凱:我們國家有兩千多個縣,省管縣推行后管理重心將進一步下移,縣將承載起更多的職責。縣政府主要職責是社會管理公共服務,要直接面對老百姓,而突發(fā)性事件、自然災害、事故災難也由縣一級出面,所以說縣是很重要的一級。

    目前對縣一級的培訓,按照培訓職權劃分主要在省,不在國家行政學院培訓。但是鑒于縣委書記和縣長這兩個職位特別重要,中組部在前兩年,已經陸續(xù)把縣里的一二把手,縣委書記和縣長分別放到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以及中組部所屬的幾所干部院校進行培訓。我的基本看法是:將來我們應急管理培訓基地建立以后,有可能把培訓的鏈條延伸到縣一級的主要領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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