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48歲的黃某原是海曙某街道城管的一名協(xié)管員,在路上"打抱不平"時與交警發(fā)生沖突,打傷交警被判6個月。 ????寧波網(wǎng)7月10日報道 48歲的黃某原是海曙某街道城管的一名協(xié)管員,昨天下午卻因毆打交警涉嫌妨礙公務罪,站上了海曙法院被告席。 ????今年4月12日下午5點多,黃某騎自行車途經(jīng)藍天路和白云街交叉口時,看見有交警在處理一起一輛貨車與一名中年婦女發(fā)生碰撞的交通事故。他覺得中年婦女態(tài)度有些囂張,老實的貨車司機吃了虧,遂上前打抱不平,過去對交警說了幾句,大意是“要處理公正點?!痹谧蛱斓姆ㄍド?,黃某說,“當時交警拉我衣服,我是掙脫時手打到了他?!?/p> ????但受傷的交警說,當時黃某騎著一輛自行車過來說了幾句話,交警讓他不要妨礙公務,黃某于是罵了兩句,兩人發(fā)生爭吵。還有目擊證人說,黃某把自行車朝交警扔了過去,還打了交警。交警的帽子被掀翻、嘴角流血,臉上挨了一拳和一個耳光,后經(jīng)鑒定屬輕微傷。 ????辦案檢察官說,黃某以前劣跡斑斑,從1983年開始到1998年間,曾因毆打他人和流氓行為,多次被司法機關處理。而在事發(fā)那天,黃某喝了點老酒。最后,法庭當庭判處黃某有期徒刑6個月。(東南商報記者 張貽富 實習生 鄭復丹 通訊員海法海檢) (本文來源:寧波網(wǎng)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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