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泰州拆遷部門標語,出現(xiàn)“不上訪,爭當良民好榮光”的字樣。 中國網(wǎng)圖/朱慧卿 ????作者:練洪洋 ????江蘇泰州海陵區(qū)泰九路拆遷部門在大街上懸掛標語,稱“不上訪,爭當良民好榮光”、“以通情達理為榮,以胡攪蠻纏為恥”、“以合理補償為榮,以漫天要價為恥”、“以簽約交房為榮,以上訪強拆為恥”等。(東方網(wǎng)5月12日) ????“良民”很容易讓國人想起日本偽政權(quán)在中國占領(lǐng)區(qū)給 ????詞語本無罪,“罪”在某些法治意識淡漠的官員。在這些官員眼中,房子被政府強拆后不生氣、利益受損后不上訪才是“良民”,才“榮光”。如果這些人是被拆遷人,在未征得其同意的情況下被強拆,他們會心甘情愿地當“良民”么?逆來順受、唾面自干的不叫“良民”,是順民,是奴才。 ????“良民”一詞恰恰印證了那些“惡官”只許州官強拆、不許百姓上訪,你說誰“良”誰“惡”?如果官員們都是“良官”,奉公守法、清正廉明,嚴格在相關(guān)法律框架內(nèi)處理政府與公民、開發(fā)商與公民、公民與公民的利益關(guān)系,就不會有那么多的強拆事件、強拆導致的上訪事件,就不會有那么多的“刁民”。中國老百姓可以說是最溫和最通情達理的,大多缺乏公民意識,只要善待,都是“良民”。 ????公民社會只有公民,沒有“良民”與“刁民”之分。把公民貼上“良”、“莠”不同的標簽進行宣傳,是對公民的褻瀆,是一種“政治性返祖”。況且,政府是受公民委托進行管理的(官員是“公仆”就是這么來的),“公仆”竟反過來給“主人”分門別類、區(qū)別對待,豈非本末倒置、滑天下之大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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