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網(wǎng)報道 上海的徐先生到浴場泡澡,在跨進浴池時不慎一腳踏空,致身體呈騎馬狀撞在浴池的大理石上,尿道被撞斷裂,構(gòu)成十級傷殘。徐先生為此告上法院,要求浴場賠償29萬余元。近日,寶山區(qū)法院對此案作出判決,不支持徐先生的訴請。
???????2006年12月21日晚,徐先生和幾名同事飯后到浴場洗澡。當(dāng)他一腳跨進浴池時,竟然踏空,身體呈騎馬狀撞在浴池的大理石上,尿道斷裂。事后,由于雙方無法達成賠償意愿,徐先生向法院遞交了訴狀。
???????徐先生認為,被告水深超過95厘米,浴場內(nèi)場地濕滑又沒有警示標(biāo)志,被告作為公共場所的經(jīng)營者,疏于管理,對原告受傷負有直接的不可推卸的責(zé)任。原告之岳母在知道原告受傷后,病情惡化,于當(dāng)月23日死亡。因原告受傷部位特殊,嚴重影響了夫妻生活,由此造成了原告及其家人的精神痛苦。故訴請被告賠償各種費用共計29萬余元。
???????被告認為,浴池水深高度國家無明文規(guī)定,原告受傷是其自身疏忽大意造成的,與被告無關(guān);原告岳母的死亡與本案沒有關(guān)聯(lián),但出于人道可以補償原告5萬元。
???????寶山區(qū)法院審理認為:徐先生自己跨入浴池內(nèi)泡澡,自身行為有重大疏忽,故對原告的訴訟請求不予支持。至于被告自愿補償原告5萬元,法院予以準許。 (記者 江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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