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重慶一對情侶因為在辦公室內舉止太親,單位稱兩人必須走一人。情侶不服氣,認為是公司惡意裁人。公司負責人稱,兩人在辦公室舉止太親密,女方有時甚至坐上男方大腿。公司領導多次委婉提醒,兩人依然沒有收斂。公司規(guī)定“禁止相互串位,禁止打情罵俏”。
???????重慶晚報1月15日報道 昨日上午,位于渝北區(qū)龍溪鎮(zhèn)的高林(重慶)城市規(guī)劃設計有限公司負責人與員工林燕(化名)談話,告知她與同 事趙剛(化名)只能選擇一人留下。
???????經過思考,林燕決定選擇離開,讓趙剛留下繼續(xù)工作。
???????去年10月15日,林燕進入該公司做設計師。4天后,湖北小伙子趙剛也應聘到該公司工作。兩人試用期均為三個月,本月將先后到期。
???????進入公司后,趙剛先是擔任林燕的助理。趙剛與林燕都是24歲,隨著接觸增多,兩人互生好感,一個多月后確立戀愛關系。趙剛說,兩人經常共用一臺電腦研討設計方案,在辦公室沒人時,也會做出一點情侶之間的事。比如,拉拉手說說話什么的,但從沒聽到領導和同事的不滿之詞。
???????昨天是林燕三個月試用期滿之日,上午公司負責人找她談話。林燕說,沒想到老總突然說到,公司有員工多次反映,她與趙剛在辦公室談戀愛,言行舉止過于親密,影響正常辦公秩序,兩人必須有一人得離開。
???????最后,林燕選擇自己離開,讓男朋友趙剛留下。但趙剛覺得不服氣,向勞動部門和晚報投訴,認為是公司不想與員工簽署勞動合同,惡意裁人。他認為,兩人言行舉止如有不當,公司領導和同事可以批評指正,自己和女友注意改進就是。
???????高林(重慶)城市規(guī)劃設計有限公司負責人接受采訪時稱,林、趙確立戀愛關系后,公司領導和同事經常看到,兩人在辦公室舉止親密,林燕有時甚至坐上趙剛大腿,嚴重影響辦公秩序。公司領導開會時,也多次委婉提醒,請大家在辦公室注意言行舉止,但林、趙兩人依然沒有收斂。
???????該負責人認為公司辭退林燕沒有違反相關法律法規(guī)。因為所有員工應聘進公司時,都必須先簽署一個公司制定的規(guī)章制度,其中就有“禁止相互串位,禁止打情罵俏”等條款。
???????但趙剛認為,當初進公司時如果不簽署這些規(guī)章制度,就無法應聘成功,簽署屬于強迫行為,應當無效。如果得不到圓滿解決,不排除訴諸法律的可能。
???????律師說法
???????“在新勞動法實施之后,此事具有典型意義,涉及的核心問題就是公司該如何制定一個具體有效的規(guī)章制度”,重慶志和智律師事務所律師邵波說。
???????邵波說,該規(guī)章制度若是在新勞動法實施前制定,對勞動者予以告知或說明,又不與現(xiàn)行法律法規(guī)抵觸,可以作為處罰的依據。但如果規(guī)章制度是在新勞動法實施后制定,因涉及員工切身利益,則要通過一個民主程序才有效。
???????新勞動法今年1月1日實施后,很大一部分勞動爭議都體現(xiàn)在公司該如何制定一個具體有效的規(guī)章制度。如果林燕不服訴諸法律,該公司就要承擔一個舉證責任,但僅憑證人證言,則顯得很單薄。另外,所禁止行為的標準也顯得籠統(tǒng),比如“打情罵俏”該如何來具體界定?
???????還有,規(guī)章制度制定中,應區(qū)分嚴重違紀和一般違紀。比如,不可能因遲到一次員工就被開除。建議公司重點羅列出嚴重違紀行為,并說明各項違紀的具體后果。 (本文來源:重慶晚報 作者:丁香樂 李孟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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