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wǎng)北京12月5日電 (記者 李京華)
今年51歲的北京交通大學(原北方交通大學)電氣工程學院電氣工程系副教授孫健,涉嫌伙同41歲的原北京昊華泰豐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何穎玉走私貨物偷逃稅款。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5日開庭審理此案。
檢方指控,何穎玉、孫健
于2003年至2005年間,在北京昊泰豐科技有限公司(此公司法人代表為何穎玉的丈夫)、北京昊華泰豐科技有限公司從荷蘭、日本等國家進口人造纖維長絲絲束、碳素纖維等貨物過程中,采用虛假手段,低報進口關(guān)稅將貨物進口,偷逃應(yīng)繳稅款1900余萬元。
檢方認為,何穎玉、孫健逃避海關(guān)監(jiān)管,偷逃應(yīng)繳稅款數(shù)額特別巨大,情節(jié)特別嚴重,其行為已構(gòu)成走私普通貨物罪。法庭上,已經(jīng)一頭白發(fā)的孫健對檢方的指控不持異議,他承認參與走私過程中制作假合同、假發(fā)票用于報關(guān)。但他為自己辯護說,自己到上述公司兼職,不是為犯罪而做事。自己當時認為自己的行為只是一種違法,沒認為是犯罪,沒想到數(shù)額這么大,造成這么大損失,自己認罪,也很后悔,希望法庭考慮自己在案件中的具體情節(jié),給予公正處理。
何穎玉稱,自己只是掛名法人,在公司沒有決定權(quán),對外付匯都是經(jīng)理顧某安排指使,在整個案件中自己屬從犯。另外,被抓后自己積極配合偵查機關(guān),如實講清了資金情況,減少了損失。她在最后陳述階段,抽泣著請求法庭對其從輕處罰。
目前此案仍在審理中,法院將擇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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