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在2004年年底至2006年8月,短短一年多的時間內(nèi),以談戀愛為手段,以幫別人找工作為借口,多次用化名或別人名字騙錢騙色,騙7位青年女子上當,騙錢共計229500元,所得贓款被其揮霍一空。日前,犯罪嫌疑人已被威海市環(huán)翠區(qū)檢察機關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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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晚,女青年石翠(化名)報案,稱一名叫于連偉的人,以幫她安排工作為由,騙了她5000塊錢。石翠說,8月初,她通過一家婚姻介紹所與于連偉相識,于連偉自稱在本市一高校任教,兩人確定了戀愛關系。一天,于連偉說,可以讓父親通過關系把石翠調(diào)到地稅局工作,但是得走點后門,得花兩萬塊錢。隨后,石翠將5000塊錢先后兩次交到于連偉的手中。過了幾天,當石翠追問事情進展情況時,于連偉總是以還沒辦好或還得等幾天為理由搪塞。又過了一段時間,石翠則干脆找不到于連偉的人了,電話也不通。石翠便打電話到于連偉任教的某高校,但學校卻說并無此人。石翠感覺到自己受騙了,就趕緊報了案。環(huán)翠警方在22日將于連偉抓獲。
于連偉真名叫吳法財,棲霞人,大專畢業(yè),今年29歲。8月23日,民警從吳法財住處搜出了13枚公章、兩枚政府工作人員胸卡、大量的收據(jù)單及一家高校的畢業(yè)證書和某大學法學院的聘書等物品,經(jīng)核實,這些都是偽造的。
據(jù)介紹,2004年2月,吳法財來到威海打工,但是一直處于無業(yè)游民狀態(tài)。2004年年底,吳法財開始通過網(wǎng)絡交友、婚姻介紹所登記和報紙征婚等手段布下了陷阱。先后騙得7位青年女子,騙錢共計229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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