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商洛訊(記者 薛振宇 強軍)6月19日,山陽縣22歲的女青年謝某向當?shù)鼐綀蟀,稱該縣財政局女干部余某懷疑她和其丈夫———山陽縣自來水公司經(jīng)理武某有不正當關系,將她騙至其丈夫的辦公室,毆打凌辱6個多小時,使其受傷入院。目前山陽警方已立案調查。
女青年:經(jīng)理妻子逼我承認和經(jīng)理有染
6月23日上午,記者在山陽縣醫(yī)院住院部見到受傷女子謝某。她臉上、胳膊上還有明顯的傷痕,正在掛吊瓶。
謝某講,6月17日下午,山陽縣財政局女干部余某給她的堂妹打電話,說有事要和謝某商量。謝某和堂妹一起來到余某親戚開辦的花店見面,寒暄了約30分鐘,余某的弟弟也來了。余某說有事和謝某相商,邀謝某去其丈夫武某的辦公室。因為謝某的叔父最近曾委托余某的丈夫幫謝某找工作,謝某以為余某要和她商量的就是這件事,便跟著余某及其弟一同進入了山陽縣自來水經(jīng)理辦公室,當時大約是晚6時40分左右。聊了10分鐘左右,余某話題一轉,突然問謝某和其丈夫是不是有過親密的關系。謝某不肯承認,便遭到了余某和其弟弟毆打,余某還逼迫謝某寫關于謝某和余某丈夫有親密關系的“事實真相”和保證書。謝某不從,又遭打。
其間,余某將謝某的房門鑰匙拿走,讓其弟在辦公室看著謝某,她本人則來到謝某的住處,將謝某的9700元的存折、身份證、戶口本全部拿來,逼問謝某存折上的錢是不是她丈夫給的。謝某否認,再次遭到威脅毆打。時間延續(xù)到次日凌晨1時許,謝某說她“實在忍受不住折磨了,只得按余某的要求寫下了與武某發(fā)生過性關系的‘事實’,并‘保證’以后再不來往”。此后,謝某才被放了出來。而其存折、身份證、戶口本至今還沒有回到她本人手中。
18日下午,謝某被送進山陽縣醫(yī)院。據(jù)其主治大夫介紹,謝某剛來時,頭皮血腫,眼周挫傷,皮下軟組織損傷,渾身多處青紫。
水司經(jīng)理:妻子已被刑拘,此事與我無關
面對記者,謝某否認了自己和余某的丈夫有不正當關系。記者試圖找到余某了解情況,但其手機關機,其親戚說聯(lián)系不到她。而余某所在單位山陽縣財政局的同事也說余某已好幾天沒來上班。
23日下午2時許,記者來到山陽縣自來水公司,得知該公司經(jīng)理武某也沒有上班,一位工作人員說武某還是山陽縣水保局副局長,可能在水保局。記者又來到水保局,該局正在開局務會,本應參加會議的副局長武某卻缺席。而記者打電話給他表明采訪意圖時,他說自己正下鄉(xiāng)。對于謝某的遭遇,他認為自己不是當事人,此事和他無關,也不知道她們之間到底發(fā)生了什么,而他現(xiàn)在也聯(lián)系不到妻子。
對于妻子的行為,武某說:“那是她做的事情,她負責。發(fā)生這個事情時我不在家!庇浾邌査欠窈椭x某有親密關系,他表示不能回答記者這個問題,應以警方的調查結論為準。
同樣,受傷住院的謝某及其家人也希望司法機關盡快給她一個公正的回答,也希望紀檢部門能夠重視這件事。6月23日下午,記者就此事采訪山陽縣公安局城關派出所,該所一位負責人稱:警方已經(jīng)立案,目前正在調查。
昨日下午,記者從武某處獲悉,其妻余某已經(jīng)被刑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