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廳長曾省權強調:不退出企業(yè),就請你退出公安隊伍
“近3年全省公安隊伍、特別是領導干部違法違紀案件總數雖呈下降趨勢,但問題仍非常突出,總數仍在高位運行。”在昨(17)日召開的全省公安機關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電視電話會上,省公安廳長曾省權指出,目前違法違紀案件從人員結構上看,科、處級干部比例大
。從現在起到3月底前,公安民警及公安機關領導干部親屬經商辦企業(yè)必須徹底退出。
出現問題關鍵在一把手
總結近3年公安系統(tǒng)領導干部違法違紀案件,有的貪污、受賄、違反財經紀律,有的玩忽職守,大搞權錢交易;有的涉黑涉惡,在利益面前喪失原則,墮落成黑惡勢力的保護傘;有的深陷非法利益格局,參與或間接參與經商辦企業(yè)。
曾省權認為,“一把手”不強,是導致違法違紀案件多發(fā)的直接原因,有的甚至延續(xù)到幾年后仍然高發(fā)。曾省權稱,一些“一把手”律己不嚴,甚至帶頭觸犯“高壓線”、“警戒線”,敗壞了風氣。此外,查處追究不力、利益驅動作祟等4方面因素也是隊伍出問題的主要原因。
親屬經商必須徹底退出
針對近段時間以來我省一些地方公安機關接連發(fā)生的公安民警涉及非法利益格局的違紀違法案件,省公安廳黨委決定出臺“六個一律不準”,從現在開始,用3個月的時間,在全省公安機關深入開展禁止公安民警及公安機關領導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yè)的專項清理整治。
曾省權強調,從現在起到3月底前,公安民警及公安機關領導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yè),以及兼任他人企業(yè)職務的要主動辭職,涉及各種非法利益格局的,必須徹底退出。4月,省公安廳將派出工作組對各地公安機關工作落實情況進行專項檢查。省公安廳要求,對公安民警和公安機關領導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yè)的情況,要在所屬單位進行公示,并公布舉報電話,接受廣大干部群眾的監(jiān)督。凡3月底以前不按期退出的,要責令辭職或予以辭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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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一直強調的公安民警一律不準以個人或他人名義經商辦企業(yè),不準與他人合資、合股、合作、合伙經商辦企業(yè);不準以私自承包、租賃、受聘等方式經商辦企業(yè),不準從事中介活動謀取利益;不準非法干預市場化配置資源工作,不準違規(guī)插手建設工程招投標、經營性土地使用權出讓、政府采購、房地產開發(fā)與經營、國有資源和資產轉讓等市場經濟活動;不準利用職權和職務影響為他人謀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和條件;縣(市、區(qū))公安局長、政委,市、州公安局領導班子成員和省公安廳機關序列處室的處長、總隊長以上領導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一律不準在其任職轄區(qū)內從事任何營利性的經營活動外,還規(guī)定民警在辭去公職或者退休后的3年內,一律不準到原任職務管轄的地區(qū)和業(yè)務范圍內的企業(yè)、經營性事業(yè)單位和社會中介組織任職,不得從事或代理與原工作業(yè)務直接相關的經商、辦企業(yè)活動。(記者覃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