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2月15日電
據中國法院網報道,一對姨表親關系的姐弟,在結婚31年后,以無夫妻感情為由到法院要求離婚。2月15日,江西省弋陽縣人民法院審理了這起案件,認定表兄妹結婚違反了婚姻法的有關規(guī)定,判決宣告二人婚姻關系無效。
葉某的母親與吳某的父親系親兄妹。1974年12月,葉某和吳某迫于家庭壓力
,經雙方家長撮合,按照農村風俗舉辦了婚禮同居生活,但一直未辦理登記結婚登記;楹,葉某和吳某共生育四個子女,均已成年。由于缺乏夫妻感情,葉某和吳某經常吵架,葉某常遭吳某毒打。故葉某向法院起訴,要求宣告婚姻關系無效。
法院經審理認為,原、被告之間以夫妻名義同居達30多年,已構成事實夫妻關系。但根據婚姻法規(guī)定,禁止直系親屬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結婚。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的,婚姻關系無效。
本案中,因原、被告系嫡表兄妹,具有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關系,雙方締結的婚姻關系,自始無效。因此,法院作出了前述判決。(周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