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wǎng)成都2月5日電
(王鑫、黃杜)20歲的吳某為了一夜暴富,竟謊稱已設(shè)置炸彈,向一大型商場索要20萬元。近日,成都市新都區(qū)法院以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恐怖信息罪,判處吳某有期徒刑1年。
法院審理查明,2005年8月24日凌晨1時許,吳某來到新都一家超市門口,拿出事先準備好的煤油,澆在帶去的衣服上,掏
出打火機,點燃衣服,企圖制造惡劣影響,引起商場方的注意。天亮后,吳某又用手機撥通了該商場總部的電話,威脅在商場內(nèi)放有炸彈,要求商場支付20萬元,否則就引爆。
接到報警后,警方動用大量警力疏散商場以及周邊的群眾,并封鎖商場,對周邊實施交通管制。與此同時,排爆、偵查人員立即展開搜索工作,消防部門也做好滅火準備。但幾個小時的仔細搜索和檢查,警方并沒發(fā)現(xiàn)爆炸物。
法院審理認為,雖然吳某勒索財物的目的沒有達到,但已造成嚴重不良后果,擾亂了當(dāng)?shù)厝罕姷恼9ぷ骱蜕钪刃,并引起人們的心理恐慌,已?gòu)成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恐怖信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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