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年吃頓團圓年夜飯,一般人不覺得有何難的。你可曾想過,還有許多連吃頓餃子都不容易的貧困群體?數(shù)年前,《人民日報》上曾發(fā)表《別小看了農(nóng)民過年吃餃子》的評論文章,專門談過這個問題。
家境貧困的農(nóng)民吃頓餃子不容易,那些長年流離失所、無家可歸的“漂流族”呢,他們連“家”都沒有,春節(jié)的時候,
他們最大的渴望是什么?
1月24日晚,民間人士比特(馬獻青)在深圳市商業(yè)圈華強北一家湘菜館里,訂購11桌酒席,宴請120余名以乞討為業(yè)的流浪人員,并給每人10元的紅包。民政部官員稱,此舉為國內(nèi)首次,國家提倡社會力量參與救助。(《南方都市報》2006年1月27日)
提前請乞丐集體吃年夜飯,不管比特的此舉是不是作秀,對乞丐們而言,都是一個意外加驚喜?梢哉f,深圳的部分流浪人員,今年的這個春節(jié),過得和往年不大一樣,真正品嘗到了年夜飯的美味佳肴,感受了過年的真正氣氛。而這種“年味”,正是常人無法想像的。所以,乞丐的年夜飯,也就顯得格外引人矚目。
在一個連乞討也在逐步受限的社會里,乞討者的權(quán)利,雖然也受到關(guān)注,捫心自問,其權(quán)利更多體現(xiàn)在有形權(quán)利上。譬如,哪些地段有他們活動的自由,哪些地段沒有這樣的自由。雖然“人是社會動物”、“社會人”之類的說法,不斷見諸媒體,但是,談論這些形而上的人士,目光集中在中上層社會,而很少將所有群體(包括乞丐)的同類納入其話題內(nèi)。于是,提起乞丐,人們頂多同意給予其相應的乞討權(quán),至于說乞討人員的精神生活,迄今為止,在筆者所接觸到的報道中,鮮少發(fā)現(xiàn)。
記得小時候,春節(jié)期間也有乞丐在鄉(xiāng)下乞討,農(nóng)民們?yōu)閼哆@些“不速之客”,蒸一些玉米窩窩頭,專門供應乞丐,因為當時的農(nóng)民,平日里也很少吃白面饅頭。后來,窩窩頭變成了餐館里的特產(chǎn),而討飯的過年吃什么,他們的年怎么過,卻很少有人顧及,F(xiàn)在,深圳的“作秀大王”,自稱自己也是“流浪人員”,在春節(jié)前夕,替乞丐們張羅,雖然只是一頓很一般的年夜飯——每桌300元的標準,在深圳那個物欲橫流的地方,也許微不足道,但正是這個常人不放在眼里的飯菜,對乞討人員而言,卻是別一番感覺。
其實,人人都是享受精神平等的渴望。對乞丐而言,也許他們一年中,365天都沒有滿足一下這個需求的機會。我們的社會,能不能在過年的時候,哪怕是除夕之夜,替無家可歸的流浪人員想一想,設(shè)法給他們提供一餐免費的年夜飯,也是和諧社會的一種體現(xiàn)。乞丐的這個小小的愿望,不算奢侈;社會團體或政府,以及富翁們,做到這一點,也不至于特別困難。既然深圳的民間人士都能替乞丐著想,而其他人就不能效仿一下呢?
金錢和物質(zhì)的施舍,不等于精神的關(guān)愛和“施舍”。前天,筆者在南寧街頭,看到為奧運徒步奔走的河北邯鄲農(nóng)民陳游,想到他的過年,給了他10元錢。
一頓年夜飯,10元錢的紅包,不過是個符號,該符號所包含的精神慰藉,價值也許更大。乞丐吃頓年夜飯,大抵也是這個道理。
(劉海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