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新聞網(wǎng) 2006-01-25 04:14:30 青島早報(bào)
早報(bào)訊 膠南市民張某在給大樹剪枝時(shí)將鄰居砸傷。昨天經(jīng)法院審理,他賠償鄰居醫(yī)療費(fèi)、誤工費(fèi)10000元。 張某家住膠南市濱海街道辦事處,去年11月20日,他在自家屋后的大楊樹上砍樹枝。樹枝下落過程中,將騎自行車經(jīng)過樹下的鄰居秦某砸倒。左臂骨折的秦某于去年12月底將 鄰居訴至膠南市人民法院。 (記者 趙玉勛)
張某家住膠南市濱海街道辦事處,去年11月20日,他在自家屋后的大楊樹上砍樹枝。樹枝下落過程中,將騎自行車經(jīng)過樹下的鄰居秦某砸倒。左臂骨折的秦某于去年12月底將
(記者 趙玉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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