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網(wǎng)1月20日訊 (記者 孫逸云 通訊員宋旭東
柳程遠) 昨日,隨著棲霞市人民法院宣判,“勇于捍衛(wèi)自家財產(chǎn)”的蔡某后悔不迭,因為為了區(qū)區(qū)兩塊磚,他付出了一萬二千元的賠償。
2005年8月份,趙某準(zhǔn)備在自家車庫前壘一道墻,以擋住倒灌的雨水。由于用料不多
,不值得為此單獨買建材,趙某就用自家原有的
一些磚和水泥壘墻,但最后還差幾塊磚,看到鄰居蔡某恰好在蓋平房,他沒有跟蔡某商量而拿了2塊磚。誰知恰好被蔡某的兒子看見了,前來制止,并說以前丟的磚和水泥都是趙某拿的。趙某覺得受了委屈,破口大罵,蔡某父子二人合力將趙某按倒在地,一頓拳打腳踢,致使趙某頭破血流,被送往醫(yī)院緊急搶救后,花去醫(yī)療費12000多元。此后,趙某將蔡某告上法庭,要求賠償,法院遂作出蔡某承擔(dān)趙某全部醫(yī)療費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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